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折讓如何確定銷售額?
時間:2020-08-10 23: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三十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長沙工商稅務,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售額中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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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8-10 23: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三十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長沙工商稅務,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售額中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