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的享受條件是?
時間:2020-08-21 13: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的享受條件是?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并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2.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3.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于企業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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