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征教育費附加嗎?
時間:2023-10-15 03: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征教育費附加嗎?
財稅: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按季度繳納增值稅,以每個季度銷售額為一期計算.所以前三個季度符合條件,則前三個季芳減免,第4個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元,則第4個季度要交.
該優惠不分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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