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全面推行后地稅系統何去何從
時間:2019-09-05 19:2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內容摘要:作為地方稅主體稅種的營業稅將改為增值稅,征管部門也將從原來的地稅局轉變為國稅局,地稅系統的業務將萎縮。
按照計劃,到2013年,“營改增”將繼續擴大試點地區,并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試點。“營改增”的時間表與路線圖已然清晰。一個可以預見的事實是,明年“營改增”在全國推開后,作為地方稅務部門主體稅種的營業稅將改為增值稅,征管部門也將從原來的地稅局轉變為國家稅務局,地方地稅系統的業務將面臨極度萎縮后的尷尬。
面對這種“業務被架空”的尷尬局面,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營改增”是稅制完善的需要,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舉措,所以,國地稅的關系無論如何都不能影響“營改增”的進行。但是,在今年8月“營改增”擴大試點地區以后,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是:如何解決國地稅的分工合作難題。
對地稅影響尚未顯現
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我國稅務局系統被“一拆為二”,形成地稅、國稅之“雙稅衙”格局,一直延續至今。目前,我國現行稅種共有24個,按照財政分稅制的要求,將24個稅種按照實際情況劃分為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方稅三種。2011年,中國增值稅和營業稅相加占全國總稅收的42.5%,而前者是國稅的主要稅種,后者是地方第一大稅種。
從全國范圍內看,絕大多數省份的營業稅占地方稅收的比重都較高,特別是東南沿海等經濟發達地區服務業的占比更大。“營改增”后,如相關行業的稅收征管相應地按稅種劃歸國家稅務局負責,那地方稅務局何去何從必然要被提上議事日程。
施正文,著名財稅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他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目前來說,“營改增”由于還處在改革試點推進階段,對地稅局的職能與管轄影響并不大。“目前還只是屬于局部10個省市試點,隨著試點范圍逐步推廣,這種影響會擴大范圍,程度也會加深。但按照目前的速度,推廣到全國還需要一段時間。”他表示。
盡管如此,他還是非??隙ǖ仡A測,等到“營改增”實現最終的目標——完全用增值稅來替代營業稅,并且依靠國稅局來管轄和征稅時,對各地地稅系統的業務影響就非常大了。因為目前在地方特別是省一級系統中,營業稅是其最主要稅種,地稅局所征收與管轄的其他小稅種都不是很大。此外,房產稅的開征還需要很長時間,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過程還非常漫長。所以說,地方稅額在短時間內并沒有較大的增長空間。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營改增當然就會對地稅的影響非常大。”他表示。
地稅國稅合并是大勢所趨
曾任中南財大外國財稅教研室副主任的葉青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全國范圍內營改增的大力度推廣,使得地稅機構職能進一步弱化,這給國稅地稅合并帶來了契機。
“從兩套稅務機構分稅種征收情況看,關稅、消費稅、從央企征收的所得稅都成為中央財政收入,增值稅、資源稅、地方企業所得稅是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歸國稅征收。地稅部門征收的稅種中,除營業稅以外都是一些征管難度較大的零散稅收,今年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營改增又將使原本屬于地方稅收主體稅種的營業稅中的交通運輸、金融保險、郵電通訊、房地產等‘收入大頭’并入增值稅,地方稅收就更趨萎縮,改革時機顯現。”他表示。
而從國地稅分家以后的稅收成本上看,這種合并也是勢在必行。葉青表示,國地稅分家至今已20年了,目前國稅與地稅加在一起的稅收成本是20年前沒分家時的一倍。
事實證明,我國是稅收成本最高的國家之一。美國的稅收征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總額的0.58%,日本為1.13%,而我國已接近8%.
上述說法也得到了施正文的認可。他告訴記者,從長遠來看,將來地稅系統由于業務量銳減合并到國稅局是件好事。
“從整個稅收征管、將來完善或者改革的方面來看,目前我國國地稅機構分設已經帶來了很多負面問題,比如管轄交叉、管轄不明確給納稅人的稅收登記、申報與稽查帶來了很多重復與不便。此外,征管成本與納稅成本顯著上升。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即便”營改增“不推行,目前國地稅分開運行這個機制產生的實際效果也是弊大于利。”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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