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年度匯算嗎?(已解決)
時間:2020-08-04 10:1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什么是年度匯算?年度匯算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的內(nèi)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后,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并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
為什么要年度匯算?
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是此次個稅改革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個人所得稅的改革,除了提高“起征點”、調(diào)整稅率表和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在我國歷史上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居民個人的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這樣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稅負,能更好發(fā)揮個人所得稅收入分配調(diào)節(jié)作用,也與世界絕大部分國家稅制相接軌。由此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不僅可以讓納稅人更充分地享受各項扣除優(yōu)惠,全年拉通算賬繳稅,也讓部分收入高來源多的納稅人將收入加總后找稅率,以此更好體現(xiàn)量能負擔、稅收公平的原則,對深入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年度匯算可以更加準確、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yōu)惠政策,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尤其是平時未申報享受的扣除項目,以及大病醫(yī)療等年度結束才能確定金額的扣除項目,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補充享受。因此,年度匯算給納稅人“查遺補漏”機會,以確保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什么是綜合所得?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嗎?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長沙公司注銷,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后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就需要關注年度匯算。如果預繳的稅款高于全年應納稅款,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以獲得退稅。如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納稅款,應當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補繳稅款。同時,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經(jīng)國務院批準,如果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需要年度匯算補稅,或者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那么無需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也無需補繳稅款。如果多預繳了稅款,申請退稅是居民個人的權利,無論多小的稅款,都可以申請退稅,如果放棄退稅,那么也不用辦理年度匯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