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擴圍大勢所趨推廣模式成焦點
時間:2019-09-11 19:07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近日,財政部長謝旭人發表言論明確表示,要統籌推進房地產稅費改革,對房地產交易環節征收的有關稅種進行簡并。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經驗,研究逐步在全國推開,同時積極推進單位房產的房產稅改革。財政部長的這番表態引發了市場的熱議。種種跡象表明,房產稅已進入擴圍前夜。
房產稅擴圍難引拋售潮
自上海、重慶實行房產稅試點以來,有關房產稅推進的各種猜測就不絕于耳。近日,財政部、社科院等機構再次釋放關于在全國推廣房產稅的聲音。
11月28日社科院發布報告,建議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過40平方米的部分征收房產稅,并把新增商品房和現有存量房均納入征稅范圍。之后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更表示,下一步稅收制度改革的重點將包括對房地產交易環節征收的有關稅種進行簡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國推開房產稅。
房產稅會否對房價產生巨大影響,成為許多人心中的一個問號。
“僅靠一個稅種就想扭轉房價,這是不太現實的。”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尹中立直言,如果真的單純為了打壓房價,完全可以在交易環節征收重稅,這樣可能比房產稅的效果更好,所以不要對房產稅讓房價下降的作用寄望過高。
北京大學房地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馮科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坦言,房產稅即便大范圍推廣,可能也只會讓房價短時間回落,但是長期的影響有限。
而上海中原地產研究咨詢部總監宋會雍則認為,上海目前還沒有對存量房進行征稅,假如未來政策改動,開始對存量房征稅,可能會引發市場拋售。
中信建投在研究報告中指出,房價的短期波動歸根結底是短期房地產市場供需矛盾的產物,房產稅的出臺并不能改善短期房地產的剛性供給,只能在長期影響需求方的預期,而且這種影響要視房產稅出臺的具體細則而定。參照國外的經驗,房產稅的出臺與短期房價走勢并無直接的關系。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曾表示,影響房價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土地的供應,二是貨幣政策。和這兩個因素相比,房產稅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
從之前重慶、上海的房產稅試點情況來看,溫和的政策是否對房價形成了沖擊還還存疑問。某券商研究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直言,過去有段時間房價出現過下降,甚至有傳聞說江浙地區出現過房產拋售潮,但是將房價的下降與房產稅的試點運行牽扯到一起還是比較牽強,因為目前國家還在實施的限購令政策的影響遠勝過房產稅。
房產稅推廣模式成焦點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房產稅對房價的影響外,更多人關注的是房產稅的征收模式,以及自己的住房是否處于被征收的范圍內。
之前中國社科院發文建議,應及時推廣上海、重慶經驗,針對居民用房開征保有環節的差異化房產稅,對于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過40平方米的部分,無論住房是何種產權性質,均應按評估價格征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節房產稅,對于40平方米及以下部分,則不征收保有環節房產稅。這一稅制不僅覆蓋新上市的商品房,且向現有存量房覆蓋。
社科院還建議,從總結上海、重慶房產稅的經驗起步,不斷擴大試點范圍,逐步推進并鼓勵地方探索,最終過渡到全國統一制度設計,由地方選擇具體參數實施。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曾對此表示,按照住建部的數據,當前我國城鎮人均住宅面積剛突破33平方米,“40平方米”標準僅略高于基本人均面積。如果就此開征房產稅,可能會將40%的家庭全部包括,會加重改善性需求家庭的稅收負擔。征收模式初期階段更多應傾向于擁有多套房、高端房的人群。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鄭田風也表示,“人均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都需征收房產稅”意味著許多只有一套房的家庭同樣需要繳納這部分費用,這樣單純按面積征收房產稅的標準過于平均,不合理。而且,在購房時國家已經收取了土地出讓金,在此基礎上再加收房產稅不合理。
他認為,按房屋套數征收房產稅的征稅標準效果更好,即第一套房不征稅,從第二套房起大幅提高征收稅率,就像個人所得稅一樣采取累計政策,這樣對于真正有住房需求的消費者來說更為公平。
宋會雍則表示,征收模式可以采取價格、面積兩條線并行的舉措,以房產實際價格作為基數,然后看人均面積是否超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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