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我國開征環境保護稅
時間:2019-09-04 10:1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明確,我國污染物排放收費制度將進行改革,為今后國家設立環境稅留有空間。
草案明確提出,我國的污染物排放收費制度,擬由“超標收費”改為“申報和收費”,即未超標也要按污染物的種類和對環境的危害程度繳費。繳費標準國務院將做出原則性規定,并為今后國家設立環境稅留有空間。
根據國務院“兩會”期間公布的2012年立法計劃,環境稅等3個稅收立法項目進入研究制定階段。
筆者了解到,根據201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環境保護稅費改革旨為進一步理順環境稅費關系,按照先易后難和分步推進的原則,選擇成熟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的同時,相應取消有關收費。
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汪光燾表示,國務院將對所征繳的排污費用制定標準。草案言明,征繳費用必須用于污染防治和環境監測的能力建設,長沙工商稅務,不得用于管理工作的日常開支,更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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