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率變動帶來的收益應繳所得稅
時間:2019-12-11 01:4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近日,某公司咨詢,最近兩年,該公司根據會計制度規定核算的匯率變動均是收益,形成收益的主要原因是該公司有大量的美元貨幣性負債,包括美元借款和美元預收款。在人民幣升值的情況下,每月末對美元負債進行評估時,賬面美元以人民幣計價形成的金額與按人行公布的月末美元兌人民幣的中間牌價計算的人民幣之間的差額均是收益。按此計算方法,對所有美元貨幣性資產也進行了評估。全年累計下來,匯兌收益與匯兌損失抵消后,仍是匯兌收益。該公司詢問,該收益能調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第一條關于匯率變動損益的所得稅處理問題:企業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導致的計入當期損益的匯率差額部分,相當于公允價值變動,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80號)第三條規定執行,在未實際處置或結算時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處置或結算時,處置或結算取得的價款扣除其歷史成本后的差額,計入處置或結算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財稅[2007]80號文件第三條規定,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長沙工商稅務,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處置或結算時,處置取得的價款扣除其歷史成本后的差額應計入處置或結算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看出,財稅[2007]80號文件與新條例的規定是不沖突的,也就是說,只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實際處置或結算非貨幣性資產時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匯兌收益是要計入當期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征稅的。
國稅函[2008]264號文件是國家稅務總局對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一個補充通知,2007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以適用。但對其在新法下的效力,在沒有明確之前,應該按財稅[2007]80號文件與新條例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