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租房屋繳哪些稅
時間:2019-12-16 11:4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本人整體租賃市直某單位一層房屋,租期10年。改造裝修后,本人將所租賃的房屋分租給他人。對本人轉租房屋從中獲得的差額收益應當如何納稅?”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市民張某撥通了十堰市地稅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
咨詢員告訴張某,個人取得的房屋轉租收入涉及多個稅種,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印花稅。
營業稅。對取得的房屋轉租收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76號)規定,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設備等再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屬于租賃行為,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項目征收營業稅。
在計稅依據上,《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因此,納稅人將租用的房屋再轉租出去,應以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為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法定適用稅率為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25號)規定,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應繳納的營業稅暫減按3%的稅率征收。另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的7%征收。
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的3%征收。
印花稅。《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另據財稅[2008]24號文件規定,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的再轉租所得屬于財產租賃所得,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應當按“財產租賃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對一次取得數月租金收入的,應按租賃月份數平均計算確定)。
計算轉租的財產租賃所得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首先扣除支付給“上家”的租金。
2.扣除法定費用。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3.扣除在轉租過程中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房產稅。
4.修繕費用。對轉租人實際發生的修繕費用準予扣除,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的法定稅率為20%。
另據財稅[2000]125號文件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房產稅。對于轉租增值的部分是否繳納房產稅,各地執行不一。《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長沙公司注銷,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但在實踐中,部分省(市)將房屋轉租看作是房屋出租行為的延續,規定由轉租人按實際取得轉租的差額繳納房產稅。所以,轉租的增值收入是否繳納房產稅,應當視當地稅務機關的具體規定。房產稅的法定稅率為12%。另據財稅[2008]24號文件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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