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2009]16號解讀:國稅總局發文要求進一步做好稅收征管
時間:2019-12-16 15:46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為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收入持續增長,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9]16號),就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稅收征管工作進行了明確。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稅法和中央陸續出臺的一系列稅收政策,不得擅自變通,積極支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要充分利用工商等部門提供的企業信息、組織機構代碼信息、國家經濟普查資料和國稅、地稅間交換的稅務登記信息,認真進行比對,及時發現漏征漏管戶和非正常戶。加強注銷戶檢查,防止少數納稅人利用注銷登記逃避納稅義務。要加快與公安部門共享公民身份信息工作步伐,推進利用公民身份信息查詢系統核對稅務登記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試點;逐步建立全國非正常戶法定代表人數據庫,提供各級稅務機關查詢,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虛假身份、證件辦理稅務登記、涉稅資格認定和騙購發票等違法行為。
通知強調要強化普通發票管理,繼續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精神。有條件的地區要利用互聯網、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渠道,提供發票真偽查詢服務,。根據“簡并票種、統一票樣、網絡開票、建立平臺”的思路,在部分地區選擇建筑安裝、房地產、農產品收購、機動車銷售等行業開展普通發票“網絡在線開票”的試點。加大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力度,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積極推進大型商場、超市稅控裝置改造試點;凡已推廣稅控收款機的地區,要督促納稅人使用稅控機具開票、按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數據,并做好“票表比對”工作。
通知指出,要著手建立自然人數據庫(個人所得稅部分),從2009年7月份開始,已經實現省級數據集中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的地區,應按照總局的業務和技術標準,向總局集中個人所得稅明細數據;各地區應加快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向總局集中個人所得稅明細數據。要完善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模式,扎實做好“票表比對”工作;針對海關繳款書現行管理辦法存在的問題,抓緊實施“先比對后抵扣”的管理辦法,先選擇部分地區試點,逐步在全國推廣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廢舊物資經營企業有關征稅政策;加強農產品收購發票的管理,加快研究改進農產品增值稅抵扣辦法。
通知特別指出,加強白酒行業消費稅管理,針對白酒企業存在的通過設立銷售公司、降低產品出廠價格、侵蝕消費稅稅基等問題,研究制定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辦法。加強成品油消費稅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單獨考核成品油消費稅收入;采取駐廠征收、延伸服務等方式,密切監控收入進度和免稅油品流向,并對非正常銷售成品油消費稅開展專項評估。認真做好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調整工作;落實好企業所得稅行業征管操作指南;加強企業所得稅預繳管理,提高預繳稅款比例,力爭使預繳稅款占全年應繳稅款的70%以上;開展對跨省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情況的交叉檢查;加強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強化匯算清繳后的評估和檢查工作。
進一步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擴大全員明細申報的履蓋面;加強對高收入行業和非勞動所得征管,推進高收入行業納稅人建檔管理工作;繼續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自行申報工作;多方獲取信息,切實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全面深入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規范工作流程。深化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積極推行建筑業、房地產業營業稅項目管理辦法,利用房地產交易環節信息和評稅技術,核實房地產交易計稅價格,加強交易環節各稅種的管理。健全機動車車船稅“以檢控費(保)、以費(保)控稅”的征管辦法,規范代收代繳工作;通過采取委托代征等協稅護稅措施,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車船稅的征收率。
通知要求,逐步完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和工作規程,建立健全行業綜合評估模型和指標體系。針對稅源實際和納稅遵從風險,重點對建筑安裝、房地產、金融、交通運輸、批發零售、國家壟斷等行業和大型企業集團以及零負申報、低稅負企業開展納稅評估。要加大納稅評估力度,擴大評估面,長沙公司注冊,注重各稅種的綜合評估,準確核實稅基,提高評估問題疑點落實率和稅款入庫率。發現納稅人有偷逃騙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嫌疑的,要及時移交稽查部門處理;稽查部門要加強案件的查處和跟蹤管理,督促納稅人對查補稅款進行正確規范的賬務處理,及時向管理部門反饋查處執行結果;管理部門要根據稽查部門反饋的信息加強日常管理,推進以查促管。建立納稅評估復核和評估質量考核制度,適時組織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質量抽核和互核。完善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相結合的互動機制。
通知要求各地針對該通知制訂具體實施意見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報總局(征管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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