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有關的八個案例
時間:2019-09-06 20:2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2018年12月27日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在萬眾矚目中出臺了,它總體上平移了現行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惠政策,規定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小編用了八個案例對全年一次性獎金進行了全面梳理。
一、什么是個人所得稅法里的全年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叫年終獎,但不限于年終發放,可以是一年發放一次的綜合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參照執行。不包括: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
二、2018年10月1日以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述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通俗的說,計算年終獎個稅,看先工資是不是低于費用扣除額(俗稱“起征點”),如果不低于,用年終獎除以12找稅率,再以年終獎全額乘以稅率-速算扣除數計算稅額;如果工資低于”起征點“,先將低于”起征點"的金額扣除后再除以12找稅率,再以年終獎差額乘以稅率-速算扣除數計算稅額。
案例一:小明2017年12月拿到250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后為7500元,計算小明當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由于小明當月工資薪金所得7500元高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將小明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25000元,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2083.33元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2.按上述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稅:
小明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5000×10%-105=2395元
3.2017年12月應納個人所得稅
=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
=(7500-3500)×10%-105+2395
=295+2395
=2690元
案例二:小明2017年12月拿到250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后為3000元,計算小明當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小明當月工資3000元,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3500元,“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為500元,小明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25000減除500元后余額為24500元,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2041.67元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2.按上述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5000-500)×10%-105=2345元;
3.2017年12月應納個人所得稅
=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
=2345元
三、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