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關于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實施合并征收的通知
時間:2020-01-31 08:0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關于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實施合并征收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2020-1-20
尊敬的繳費人:
按照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等五部門印發的《轉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等4部門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的通知》(杭醫保[2019]48號)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費款所屬期),長沙公司注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合并征收,生育保險費不再單獨申報繳費(往期欠費除外),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