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報中如何披露疫情的財務影響
時間:2020-02-06 10:57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使得企業的生產經營受到挑戰。各企業目前正在積極評估疫情對其生產經營的影響,并針對當前情況迅速制定應對措施。與此同時,財務報告,特別是2019年年報的編制和披露,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挑戰。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五部委于2月1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為受疫情影響的地區和企業提供金融和政策支持,其中包括強調靈活妥善調整企業信息披露等監管事項。之后,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全國股轉公司等對嚴格依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披露2019年年報確有客觀困難的企業從政策層面給予了特殊情況特殊考慮的通道。
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而言,除需要考慮年報的披露時間外,如何在財務報表中恰當披露疫情影響也是需要同時考慮的問題。
首先需要考慮該疫情是否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以及是否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的非調整事項。
此次疫情對于多數地區而言是在2019年12月31日后爆發,各地針對該疫情相關的特殊防控政策和措施也在2019年12月31日之后陸續出臺,所以對于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年報而言,該疫情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非調整事項,除非該事項導致企業的持續經營假設不成立。
以上是基于一般情況的判斷,企業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以及企業會計準則下述規定予以判斷。
《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規定
第二條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項。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長沙工商稅務,是指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財務報告報出的日期。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包括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
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是指對資產負債表日已經存在的情況提供了新的或進一步證據的事項。
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是指表明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情況的事項。
第三條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表明持續經營假設不再適用的,企業不應當在持續經營基礎上編制財務報表。
如果該疫情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則需要考慮是否需要在2019年年報中予以額外披露。
對于多數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而言,此次疫情應該不會導致企業的持續經營假設不成立。這些企業需要考慮,是否應該在2019年年報中披露此疫情的影響。
當該疫情對企業的影響重大,如不加以說明,將不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做出正確估計和決策時,企業需要在年報附注中披露該事項對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以制造型企業為例,該疫情可能影響的方面有:
部分債務人的還款能力下降,應收款項需要計提額外減值
存貨價值下跌,需要考慮額外減值
虧損合同準備的計提
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借款合同違約的影響
原材料供應不足、生產和交貨延誤等導致的影響
企業需要根據自身業務和經營情況,判斷該疫情對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如果影響重大,則需要按照下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予以披露。
《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規定
第九條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有關的下列信息:
(二)每項重要的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性質、內容,及其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的,應當說明原因。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第496頁
一、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處理原則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非調整事項,是表明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情況的事項,與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狀況無關,不應當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報表。但有的非調整事項對財務報告使用者具有重大影響,如不加以說明,將不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做出正確估計和決策,因此,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準則要求在附注中披露“重要的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性質、內容,及其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二、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具體會計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非調整事項,應當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每項重要的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性質、內容,及其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無法做出估計的,應當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