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座談會反映的14個問題的答復意見(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時間:2019-09-08 12:4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一、貨物和勞務稅類
(一)關于深化營改增、擴大減稅規模的問題。建議進一步降低建筑業增值稅稅率,降低企業稅負。
答復意見: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省局無此權限,我們將會把該項意見整理后及時向總局反饋及建議,以期解決。
(二)關于農副產品收購發票開具的有關問題。一是農副產品收購發票開具問題中收購對象和金額問題。建議對實行核定扣除政策的生產性企業,比照流通企業的規定執行。二是農副產品收購發票開具問題中收購品種問題。建議對儲存在隴西的外地品種,按照甘肅省范圍內購進的中藥材對待,在政策上允許開具收購發票。
答復意見:為助力定西中藥材行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已出臺政策,對隴西中藥材企業采用核定扣除法,對企業收購的農副產品無論從何地收購,一律允許抵扣。
(三)關于生產企業實行單耗比例的備案事宜和核算事宜問題。建議對此類問題予以關注,比如,總體上核定一個上限比例,在比例之內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報備具體品種單耗比例。
答復意見: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政策所涉及的核定方法、備案事宜等都是由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聯合發文確定的,我省稅務機關只能按照規定的方式方法執行。如果核定的單耗比例、損耗率等與企業的實際情況相差較大,企業可向當地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重新核定。
(四)關于增值稅進項稅額留抵抵扣的問題。該企業自2018年7月起開始將進項稅額計入留抵。希望稅務機關的后續可出臺此類退還的優惠政策,使企業的期末留抵增值稅稅額可一次性處理。
答復意見:留抵稅額主要由稅務總局與財政部商議后對全國各省進行確定,省局無此權限,我們將會把該項意見整理后及時向總局反饋及建議,以期解決。
(五)關于改變預繳方式、降低預繳成本的問題。目前稅收政策是在工程所在地預繳稅款,建議改為異地項目在注冊地稅務機關統一預繳,降低企業在異地預繳成本、方便企業辦稅。
答復意見:預繳稅款的方式由國家稅務總局進行確定,省局無此權限,我們將會把該項意見整理后及時向總局反饋及建議,以期解決。
二、個人所得稅類
(六)關于加快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出臺的問題。
答復意見:2018年11月4日國務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結束征求意見,目前正在等待正式頒布,我省各級稅務機關將密切關注政策制定動態,待政策正式發布后,加大宣傳輔導力度,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七)關于個稅申報過程中個人提供的扣除憑證問題。建議由納稅人(自然人)自行識別,報送扣除,后續由相關部門進行確認核實,稅務部門按照相關稅收政策進行后續管理。
答復意見:本次個人所得稅改革對專項附加扣除制度建設的整體思路是本著簡化手續、便于操作的原則來設計的。即,一是申報就能扣除。納稅人只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就能享受扣除。申報時盡量減少資料報送、簡化辦稅流程,相關資料和憑證盡量不用報送到稅務機關。二是預繳就能享受。個人還可以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每個月發放工資、代扣個稅時,單位就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大家在每個月的預繳環節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紅利了。三是未扣可以退稅。如果大家沒有將自己的相關信息告訴單位,預扣預繳環節沒有享受到或者沒有享受到位的,大家也不用著急,可以到第二年辦理匯算清繳的時候申請退稅,我們將為大家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退稅服務。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這次個稅改革中,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人提供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
另外,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憑證問題,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出臺后,我們將及時做好宣傳、輔導和答復工作。
(八)對于高層次人才在社保和醫療保障,住房補貼等個稅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和獎勵政策措施問題。從鼓勵企業持續發展,引進和留住人才等方面考慮,建議稅務部門在對于高層次人才在社保和醫療保障,住房補貼等個稅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和獎勵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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