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稅函[2020]134號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限時辦結”業務事項優化提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07-06 09:06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限時辦結”業務事項優化提速工作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各市稅務局、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稅務局,省局各處室、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全省辦稅繳費服務場所辦稅服務質效,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省局依據《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3.0版)》(以下簡稱《納稅服務規范》)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將“限時辦結”業務事項的辦理時間再優化、再提速,制定了《山西省辦稅事項“限時辦結”優化提速清單》(見附件,以下簡稱《清單》),現下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嚴格執行。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到抓好業務事項“限時辦結”工作是全系統提高辦稅服務質效,提升納稅人滿意度的重要抓手,是保障《納稅服務規范》落細落實,保證納稅人申辦事項快速辦結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對照《清單》要求,明確崗位及人員職責,明晰各業務環節辦理時限,確保優化提速要求執行到位。在此基礎上,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優化提速。
二是自查自糾,全面整改。各市、縣級稅務機關應從7月1日至7月20日,開展一次對2020年上半年“限時辦結”業務事項超期未辦結的自查自糾工作,對照《納稅服務規范》辦結時限要求梳理排查,查找是否存在“限時辦結”事項超期未辦、久托不辦等問題。特別是對納稅人關注度較高的,如: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納稅人延期申報、延期繳稅的核準,納稅信用補、復評及修復,長沙工商代辦,稅務注銷等重點業務事項,應逐條逐項分析超時未辦結原因,查找責任人員,及時督促糾正,全面整改到位,并于7月25日前將自查整改完成情況上報省局。省局將在各地自查整改結束后,通過數據分析查看各地整改落實情況。
三是常態監督,保障落實。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實行,并納入監督考核。省局將對納稅人關注度較高的、易發、多發的重點業務風險事項,依托內控監督平臺制作補充風險防控指標,實施風險布防。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對“限時辦結”業務事項優化提速的宣傳工作,廣泛告知納稅人此項便利化措施;要積極運用內控平臺指標,強化對“限時辦結”事項辦理情況的內控預警和監督檢查工作,將其作為考核基層單位嚴格執行《納稅服務規范》的重要內容,建立信息化、常態化的內控預警和監督考核機制,進一步保障工作要求執行到位。對整改不力、敷衍塞責的單位,省局將在年度績效考核中扣減相應分數;對故意違反要求,屢教不改的人員,要追究問責、嚴肅處理。
各級稅務機關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納稅服務處)。
附件:《山西省辦稅事項“限時辦結”優化提速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