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合伙企業所得稅:穿透
時間:2019-09-11 17:1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合伙企業所得稅一直是網友理解難點,出現這一現象并不奇怪。原因有三:一是截止目前,國內介紹合伙企業所得稅理論的書籍幾近空白。合伙企業所得稅相較于企業所得稅而言,理論難度更高,理解難度更大。二是國內合伙企業所得稅現行規定線條太粗,各個規則就象一堆散放著的珠粒,缺少一根理論線繩把這些珠粒串起來。
筆者從2009年開始關注合伙企業所得稅,期間翻譯了一些美國合伙企業所得稅資料,或許是受翻譯質量影響,這些資料并沒有受到多大的關注。但筆者還是要推薦一下,對于認真研究合伙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的人士來說,這些資料心血之作,絕非信口雌黃,還是靠譜的,具有一定參考價值。在沒有任何經費支持下,在單位沒有提供任何便利研究條件和時間下,筆者長期堅守所得稅理論學習與研究,個中苦味自知,非他人所能理解。
再次提筆介紹合伙企業所得稅,一是稅捷讀者群中很多群友對合伙企業所得稅感到困惑,希望筆者就這個話題多寫一些文章;二是個稅修訂的方向是綜合征收制,而構建綜合征收制一個不可逾越的前提是完善的合伙企業所得稅制度。三是個人也一直希望能把自己對合伙企業所得稅的理解系統地寫出來,分享給大家。
個稅綜合征收制的構建有三難:一是合伙企業所得稅制度;二是個稅與社會保險費的銜接;三是損失扣除制度。基于現在所得稅研究水平,預計我國個稅綜合征收制構建需要四到五年時間,其中兩到三年會消耗在合伙企業所得稅制度構建上。創投基金自然合伙人征收35%個人所得稅、社會保費費負擔重,這些稅收或收費問題于今年相繼引爆,成為社會討論焦點,這些現象的發生并非偶然,而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稅收制度與經濟不相適應矛盾累積的結果。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是稅費制度的合理化,及時作出適當調整,以適應經濟發展需要。
文章標題以漫談開頭,是考慮到這個話題不是一篇兩篇文章就可以寫完整,可能需要寫一系列的文章,但鑒于個人時間無法保證,只能寫到那算那了?,F在真的不是假裝在忙,想抽出時間寫個系列,長沙公司注冊,那是妄想了。
作為一個系列的開篇,今天的話題就說說穿透吧。
合伙企業分的不是應納稅所得額,分的是收入、成本、扣除、損失。所得稅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只有所得稅納稅主體才會有應納稅所得額,合伙企業不是納稅主體,只是核算主體,所以合伙企業并不存在什么應納稅所得額。合伙企業所得稅文件中要是出現了應納稅所得額,從所得稅原理上是說不過去的。
既然合伙企業沒有應納稅所得額,那么合伙企業稅務核算的作用又是什么呢?合伙企業雖然不是納稅主體,但卻是重要的核算主體。在美國稅法安排下,合伙企業不需要報送納稅申報表,取而代之的是向稅務局報送涉稅信息表,同時也向合伙人呈送合伙企業經營狀況,以及合伙人自合伙企業劃分的所得構成項目,如收入、成本、扣除、損失等。這些信息不只是金額方面的,還包括性質類別方面的,如收入的性質是資本利得等情況。
我國合伙企業分的是所得,美國稅法分的是所得的組成項目或者叫構成項目,如收入、成本、扣除、損失。表面看起來,我國的方法似乎比美國更省事,美國的作法有點讓人覺得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稅法中有很多時候,把規則弄得復雜是為了合理這個制訂目標。下面舉個例子說明美國稅法為什么要不嫌麻煩地脫褲子放屁。美國個稅是綜合課稅制,每個合伙人取得的總所得都會不同,依量能課稅原則,收入高與收入低的,捐贈扣除限額應該有所區別,這樣一來,每個合伙人的捐贈扣除限額就會不一致。
我國合伙企業在計算捐贈限額時,是以合伙企業為計算限額單位的,這種計算方法計算出來的捐贈數額在合伙人之間是平均分配的,這一作法有違量能課稅原則。美國作法是以每個合伙人為捐贈扣除限額的計算單位,合伙企業做出的捐贈,合伙企業層面不允許作扣除處理,這些捐贈要劃分給合伙人,稅法根據合伙人全部所得求得其捐贈扣除限額。
還有一些項目,各個合伙人稅務處理也會不同,凡是合伙人稅務處理可能不同的項目,合伙企業都要單獨劃分給合伙人,由合伙人根據自己的情況作個別處理。上面說的是合伙企業所得稅原理,但此處所講的道理對于個人所得稅制訂是有啟示作用的。
合伙企業將取得的所得劃分給合伙人時,所得性質也隨著該項所得一并穿透。如私募股權基金轉讓投資項目公司股權取得的所得,對于合伙企業來說,這項所得屬于資本利得,這部分所得劃分給合伙人,合伙人劃得這部分所得,對于合伙人來說,這部分所得的性質也是資本利得。在美國稅法下,只有資本利得才享有優惠稅率,其他所得都沒有優惠稅率。美國稅法把資產分成三類,一是普通所得資產(Ordinary Income Property),二是資本資產(Capital Property),三是經營資產(Trade or Business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