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开她粉嫩的小缝h惩罚小说_男男np肉文_91社区在线视频_亚洲一区日韩一区欧美一区a

?
咨詢電話(微信)
15111163250

個人處置“打包”債權應分次計算個稅

時間:2019-12-10 20:0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吉林省白城市的趙先生,在2007年7月的一次不良資產拍賣會上,以1000萬元取得一項總計4000萬元的“打包債權:某國有銀行對某市屬煤氣公司的債權2000萬元,對某房地產公司的應收款1200萬元,對李某的應收款項800萬元。取得上述債權后,通過協商、訴訟等多種途徑和方法,他于2008年5月,從煤氣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要回現金300萬元和一幢坐落于市內的四層辦公樓(評估價值約1250萬元),支付相關訴訟費5萬元、審計評估費7萬元、契稅62.5萬元。7月,他又從房地產公司追回資產1000萬元。9月,他將李某的全部債權800萬元,以150萬元的現金轉讓給某公司。2009年2月,趙先生想就自己2008年的全年收入向稅務部門作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但他不清楚自己這種個人處置打包”債權行為應該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打包”債權,是指將若干個債權,合成一個拍賣標的。對于個人購買和變現“打包”債權如何繳稅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購買和處置債權取得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655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個人通過招標、競拍或其他方式購置債權以后,通過相關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張債權而取得的所得,長沙代理記賬,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通過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債權,只處置部分債權的,其應納稅所得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1.以每次處置部分債權的所得,作為一次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2.其應稅收入按照個人取得的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的評估價值或市場價值的合計數確定。
  3.所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即財產原值)按下列公式計算:當次處置債權成本費用=個人購置“打包”債權實際支出×當次處置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打包”債權賬面價值(或拍賣機構公布價值)。
  4.個人購買和處置債權過程中發生的拍賣招標手續費、訴訟費、審計評估費,以及繳納的稅金等合理稅費,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允許扣除。

  需要引起納稅人注意的是,在處置“打包”債權的時候,要對不同的債權分別進行處理,這樣處置過程中涉及的可能是部分債權。因此,在處理個人取得“打包”債權的所得涉稅問題時,要以每次處置部分債權的所得作為一次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以趙先生的情況為例,他獲得的“打包”債權由三部分債權組成:對某市屬煤氣公司的債權2000萬元,對某房地產公司的應收款1200萬元,對李某的應收款項800萬元。他在處置“打包”債權時,要分3次才能處理完畢。因此,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應分次計算:
  1.2008年5月,從煤氣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索回了現金300萬元和一幢坐落于市內的4層辦公樓(評估價值約1250萬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為:[(300+1250)-(1000×2000÷4000)-(5+7+62.5)]×20%=195.10(萬元)。
  2.2008年7月,從房地產公司追回資產1000萬,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000-(1000×1200÷4000)]×20%=140(萬元)。
  3.2008年9月,將李某的全部債權800萬元以150萬元的現金轉讓給某公司,則其個人收益為:150-(1000×800÷4000)=-50(萬元)。

  由于趙先生處置李某這一債權的收入為150萬元,低于該債權成本費用(1000×800÷4000=200(萬元),所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訴,趙先生處置“打包”債權行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95.10+140=335.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