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2019年度車船稅申報納稅溫馨提示
時間:2019-12-11 04:09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2019年度車船稅納稅期限即將于12月31日屆滿,請車船稅納稅人特別是由于車險提前續保時限由不超過90天調整為不超過30天的影響,保險公司未能代扣代繳2019年度車船稅的納稅人(于2018年提前續保,終保日期為2020年2月、3月的納稅人),抓緊時間申報繳納,避免產生滯納金!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車船稅的相關政策吧!
一、車船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本辦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車船稅。”
二、車船稅的納稅地點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第七條規定:“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或者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三、車船稅的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第九條規定:“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1號)第二十三條規定:“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未按期申報車船稅是否有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期限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五、關于繳納車船稅途徑的指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文件精神,車船稅繳納有以下五種途徑:
(一)保險公司代收代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的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二)已登記車船信息的納稅人可通過微信申報繳納
1.登陸“肇慶稅務”微信公眾號,長沙工商稅務,點擊“微辦稅”,點擊“個人業務”。
2.點擊“車船稅繳款”,經身份認證后,輸入納稅年度和驗證碼,進入申報。
3.選擇需繳納車船稅的車輛,在頁面最下方按“確認申報”。
4.輸入銀行卡等信息完成快捷支付。(除了銀聯支付,還支持微信支付、聚合支付等快捷支付方式)
5.公眾號內點擊“微辦稅——個人業務”,選擇“電子稅票”,選擇車船稅等相關信息,點擊“查詢”,進入憑證查看頁進行下載電子稅票。
(三)已登記車船信息的納稅人可通過粵省事申報繳納
申報繳納:粵省事——稅務——車船稅——車船稅繳款
稅票查看及下載:粵省事——稅務——電子稅款——車船稅電子稅款開具——輸入郵箱地址
(四)自助辦稅終端繳納
已登記車船信息的納稅人可持二代身份證和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通過自助辦稅終端繳納車船稅。
(五)稅務機關窗口申報繳納
請納稅人攜帶相關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資料如下:
1、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證明原件(未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提供)。
2.車船產權證(行駛證)復印件(首次申報、車船或納稅人有關信息發生變化的報送,稅務機關能夠獲取相關信息的可不用報送。不能提供車船登記證書、行駛證的車船的,需報送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稅務機關能夠獲取相關信息的可不用報送)。
注意:
1.一般繳納的數據需要24小時更新,如剛繳納卻查詢不了繳費信息,請耐心等候。
2.通過微信、粵省事和自助辦稅終端可以申報繳納逾期(限2015年后)的個人車船稅申報業務。
六、我省車船稅的稅目稅額標準是怎么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