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开她粉嫩的小缝h惩罚小说_男男np肉文_91社区在线视频_亚洲一区日韩一区欧美一区a

?
咨詢電話(微信)
15111163250

各地關于保障性住房預征土地增值稅的規定匯總

時間:2019-12-13 10:33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銷售保障性住房是否預繳土地增值稅”是一個經典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文件規定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但各省市結合當地情況對“保障性住房預征”問題做了相應規定

  目錄

  01.廣東的規定

  02.北京的規定

  03.江蘇的規定

  04.浙江的規定

  05.上海的規定

  06.山東的規定

  07.四川的規定

  08.河南的規定

  09.福建的規定

  10.河北的規定

  11.湖北的規定

  12.湖南的規定

  13.重慶的規定

  14.安徽的規定

  15.天津的規定

  16.遼寧的規定

  17.云南的規定

  18.廣西的規定

  19.陜西的規定

  20.貴州的規定

  21.江西的規定

  22.山西的規定

  23.海南的規定

  24.新疆的規定

  25.吉林的規定

  26.甘肅的規定

  27.黑龍江的規定

  28.內蒙古的規定

  29.寧夏的規定

  30.青海的規定

  01、廣東的規定

  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粵地稅發[2010]105號

  除保障性住房項目外,其他房地產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不得低于2%。

  關于發布《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規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8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經政府部門批準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應在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關于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及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

  對符合保障性住房規定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待其符合清算條件時按規定進行清算。

  02、北京的規定

  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門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發[2010]677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03、江蘇的規定

  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蘇地稅規[2016]2號

  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城市和國有工礦棚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仍暫不預征。

  04、浙江的規定

  關于土地增值稅征管若干問題的規定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0年第2號

  除保障性住房外,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一律不得低于2%。

  關于統一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紹興市稅務局

  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

  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臺州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9號

  除保障性住房外,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均為2%。

  05、上海的規定

  關于調整住宅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的公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0年第1號

  除保障性住房外,住宅開發項目銷售均價低于項目所在區域(區域按外環內、外環外劃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的,預征率為2%;高于但不超過1倍的,預征率為3.5%;超過1倍的,預征率為5%。

  06、山東的規定

  關于修訂《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土地增值稅“三控一促”管理辦法》的公告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5號

  納稅人轉讓經政府批準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但應當在取得收入時按規定到主管地稅機關登記或備案。

  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管理辦法》的公告青島市地稅局公告2016年第1號

  保障性住房和拆遷返還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07、四川的規定

  關于土地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0年第1號

  對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關于土地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成都市地方稅務局、成都市財政局公告2014年第1號

  對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關于繼續實施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成都市財政局公告2019年第2號

  對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普通住宅、保障性住房核定征收率為5%。

  關于土地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廣元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2號)

  對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08、河南的規定

  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1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