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認定申請難點之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時間:2019-12-16 02:4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2020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預計將進一步從嚴把控,其中一項就有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考核。回顧19年高企網絡評審結果,成果轉化得分分值普遍較低,簡單提供產品合同發票、模板化的制度、框架式的產學研合作等,是不能獲取專家認可,或評分較低。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主要是對創新能力進行考量,評審會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其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分值占到了30分,得分分為A——F六檔:
通常來說,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得分低主要是企業的技術和產品沒有關聯性或者關聯程度低造成,具體表現為:
銷售產品和成果沒有相關性;高新產品缺乏客觀佐證,不通過三方檢測,自己直接撰寫;研發活動產生的成果單一,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成果轉化形式缺乏多樣性,多數是自行轉化……
科技成果轉化組成部分
提起科技成果轉化了,就得來逐個分析一下。科技成果轉化包含三部分:科技成果、成果轉化和轉化形式。
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需要提醒諸位,技術訣竅不是科技成果,理論性非技術類成果也不屬于科技成果。
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轉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資實施轉化;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以及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科技成果一般包括專利、版權、技術使用許可證、注冊的軟件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科技成果轉化判斷依據是企業科技成果形成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一言以蔽之,科技成果與成果轉化的關系,是使用技術與產出的關系,而成果轉化形式則是技術到產出的途徑、方式。
如何提高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得分
高企認定當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評價對于企業來說是道問答題,作為問答題就有問答題的技巧。對于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評價環節,業界一直有保證數量和質量的說法,這是有道理的。要確保每年5件以上的科技成果轉化的數量,三年的科技成果轉化數量至少要15個以上,成立未滿2年的要保證10個以上,才是A等級;在評審過程中專家可能會否定掉其中一兩項,保守起見,申請認定時候千萬不要15個正好達線。另外,對于科技成果轉化,單純湊數量沒有實際意義,質量上達不到評審要求的仍然得不到分值。
企業想要確保科技成果的轉化獲得評審專家的認可,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對于科技成果和成果轉化要理清思路,是專利(知識產權)產生產品,不是產品產生專利(知識產權),誰先誰后關系一定要清楚。理清了這個思路,也就是明白科技成果轉化當中的“多對一”原則:多個成果轉化為一個產品可以算多個轉化,一個成果轉化為多個產品只能算一個轉化。比如,一個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也只計為一項成果轉化;同一個成果在多個年度轉化,以首次轉化為準。
其次,無論是科技成果、成果轉化,還是轉化形式,都需要大量證明材料支撐。有些企業在申請過程中,明明完成了成果的轉化,但因為相關材料沒有準備完整,導致表述不到位拿不到應有的科技成果轉化分數。
再次,科技成果可以不在近三年產生,但是轉化一定要在那段時間。技術專家會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因此,這個轉化期間一定要明確。
最后,要充實科技成果和成果轉化的文字敘述,對科技成果轉化描述要做到條例清晰、簡明扼要,讓評定專家對科技成果轉化的來源、形式、結果能夠一目了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對科技成果轉化提出了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逐項說明的要求)
那么,如何保證相關材料的完整呢。
科技成果轉化相關證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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