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解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
時間:2019-12-17 10:29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核心自主產權和研發投入成為認定標準
備受關注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配套文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辦法》出臺的目的和意義是什么?與之前相比有哪些不同?對高新技術企業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1月22日,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梁桂進行了解讀。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掌握國際競爭主動權
記者:新辦法是在怎樣的歷史背景下出臺的?
梁桂: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對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實現經濟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從全國企業科技創新的情況看,形勢并不樂觀。
據統計,全國規模以上企業開展科技研發活動的僅占25%,研究開發支出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重僅占0.56%,大中型企業為0.76%,高新技術企業平均為2%;只有萬分之三的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這說明,整體上我國企業研發機構少,研發投入強度低,創新能力明顯不足。
近年來,國際科技競爭日益激烈,自主創新能力已成為一個國家的核心競爭力。發達國家憑借強大的技術優勢和市場優勢,在國際競爭中長期處于壟斷地位,我國由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起步較晚,受到外部關鍵技術封鎖和自身創新能力不足的雙重制約,企業普遍面臨著低端鎖定困局。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市場體制的推進,我國已進入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新時期。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已成為新時期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方針。
全國科學技術大會和黨的十七大的召開,為我國新時期的發展提出了明確的戰略目標,也為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及其產業的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實踐證明,自主創新能力是一個國家長遠發展的核心競爭力。自主創新能力是內生的,核心技術是買不來的。我國要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掌握主動權,長沙公司注冊,就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大研究開發投入,在若干重要領域掌握一批核心技術,擁有一批自主知識產權,造就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大幅度提高國家競爭力。因此,出臺符合新形勢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及其配套文件勢在必行。
記者:出臺新辦法的目的和總體目標是什么?
梁桂:制定新《認定辦法》的總體目標就是要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指引下,通過鼓勵創新的政策導向和新稅制優化產業結構的引導功能,進一步增強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以自主研發為核心的綜合創新能力,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總體思路是進一步明確認定標準、規范操作程序、改革管理體制、加強政策協調,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把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記者:什么樣的企業能夠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梁桂:新《認定辦法》最重要的特點,是以企業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為核心來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按照新《認定辦法》的規定,高新技術企業應該是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這里包括了三層含義,一是企業所從事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產業技術方向,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二是具有持續的自主研究開發能力,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將成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必備條件;三是企業的主營業務必須與自身的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活動密切相關。符合以上特征并達到相應認定指標的企業才能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沒有開展研究開發活動,單純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加工的企業,不能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規范認定標準加強政策協調
記者:企業的研發和創新能力是否有具體指標來衡量?
梁桂:新《認定辦法》對研究開發和創新能力等關鍵認定指標和測度依據均有明確規定。
原有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存在一個很大的不足,就是沒有規定關鍵認定指標的測度依據,特別是對研究開發活動一直沒有給出評價標準和費用歸集標準,致使各地在實際操作時,缺乏統一可測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