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內外統一,外企該如何繳稅
時間:2019-12-18 13:59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2008年12月31日,國務院令第546號廢止《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廢止《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以下簡稱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和內資企業一樣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什么?如何計算繳納房產稅?房產稅的減免稅政策有哪些?由于房產稅與城市房地產稅在政策規定上存在著一些差別,一些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在面臨房產稅如何繳納的問題上感到茫然。日前,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解讀了房產稅的相關規定,指出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在繳納房產稅時應該注意五大事項。
第一,注意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據介紹,房產稅征收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其中,城市是指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市,具體區域為市區、郊區和市轄縣縣城,縣城是指未設立建制鎮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因此,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統一適用房產稅條例后,其在征稅范圍內擁有的應稅房產,都應該繳納房產稅。
第二,注意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據介紹,在應納稅款的計算上,房產稅要區分自用和出租兩種情況分別計算。對于自用房產,計稅依據是房產原值一次性減除10%~30%以后的余值(具體的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適用1.2%的稅率。對于出租房產,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出租房產的租金收入,適用12%的稅率。對個人出租住房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第三,注意房產稅納稅的起始時間。根據規定,對于以前繳納城市房地產稅的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從2009年1月1日起改為繳納房產稅。對于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2009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新購置的房產,按以下規定執行: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自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規定,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長沙工商稅務,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第四,注意房產稅的減免稅政策。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現行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了一些減免稅。對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條例還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免征房產稅。此外,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也制定了一些減免稅政策。這些減免稅規定同樣適用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
第五,注意房產稅的申報繳納。據介紹,房產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為了做好房產稅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房產稅暫行條例的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都制定了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 對房產稅納稅的期限,納稅申報的內容等征收管理的具體事項作出了規定。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應該按照暫行條例及房產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向房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房產稅。納稅人房產的情況(包括房產數量、原值、租金收入等)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變更。
財稅字[1980]82號中外合資企業、華僑、僑眷擁有的房產、住宅以及使用
財稅地字[1986]8號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法規、車船使用稅
財稅地字[1987]3號關于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法規
財稅字[1987]36號對銀行、保險系統征免房產稅的通知
國稅地便字[1989]8號對《關于高校征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請示》的
國稅地字[1989]81號對《關于中、小學校辦企業征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湘地稅函[1996]157號對鐵道部所屬單位征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
財稅字[1997]131號集體企業清產核資中有關房產稅印花稅問題
川地稅函發[1998]107號清產核資企業應按重估值征收房產稅和印花稅
國稅發[1999]44號調整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具體征稅范圍解釋法規
國稅函[2001]770號人民銀行總行所屬分支機構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國稅函[2002]74號關于個人出租商住兩用房征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發[2003]89號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
財稅[2003]149號調整鐵路系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
財稅[2004]36號明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鐵路運輸企業范圍及有關
國稅發[2005]173號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
財稅[2005]181號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
財稅[2006]17號明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鐵路運輸企業范圍的補充
財稅[2006]186號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
財稅[2008]123號加油站罩棚房產稅問題
財稅[2008]152號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3號關于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6號做好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房產稅征管工作
財稅[2009]11號關于繼續執行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新規明確細節
預收兩年房租房產稅應一次申報
幾種特殊的房產稅財稅政策歸納
改制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問題
交通運輸企業的房產稅檢查案例
房屋大修期間可免繳房產稅
商鋪轉租歸誰繳納房產稅
對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處理
房產評估增值如何計征房產稅?
繳納房產稅時如何確定房產原值?
改擴建形成的固定資產如何繳納房產稅?
解讀現行一般性房產稅減免規定
臨時售樓處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問題解答
房產稅計繳幾個關鍵點
解讀房產稅收優惠政策
房產公司臨時售樓處是否繳納房產稅
2010年住房轉讓與贈予稅收政策一覽
房產租賃中特殊情況的稅收處理
有關房產租賃的幾項特別稅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