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也要繳企業所得稅
時間:2019-12-19 10:48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如果營業執照注明企業性質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個人獨資),那么該企業的經營所得也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是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節第五十八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長沙工商代辦,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1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1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六十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第六十四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第二條規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所稱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第三條規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所稱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因此,根據上述《公司法》的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的是企業法人性質,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是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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