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選擇月報還是季報
時間:2019-09-06 17:0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2019年新伊始,國務院稅收紅利大禮包,長沙工商稅務,小微企業獲減稅利好,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
其中有一條政策不知道你有留意否?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三條“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其實,如果你充分運用好此條政策,你會發現將會享受到最大幅度的優惠。
那么,我們到底選擇是按月還是按季作為納稅期更合適呢?其實選擇是有訣竅的,現在來擺一擺。
例1:
B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3月的銷售額分別是9萬元、9萬元和13萬元,季度銷售額合計為31萬元,假設均為3%征收率。
納稅期限選擇按季:
1月 2月 3月 合計銷售額 90000 90000 130000 310000
應交增值稅 0 0 3900 3900
由于該季度銷售額31萬元已超過季度30萬的免稅標準。因此,將繳納增值稅9300元。
這種情況下,B納稅人如果選擇按月作為納稅期的話,又將是怎樣的情況呢?
納稅人1月和2月因為沒有達到10萬元免稅標準,將可以享受免稅優惠。僅有3月的13萬元收入將繳納對應的增值稅3900元,可以節稅5400元。
例2:
A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3月的銷售額分別是6萬元、12萬元和11萬元,季度銷售額合計為29萬元,假設均為3%征收率。
納稅期限選擇按月:
1月 2月 3月 合計銷售額 60000 120000 110000 290000
應交增值稅 0 3600 3300 6900
納稅期限選擇按季:
由于該季度銷售額為29萬元,未超過季度30萬的免稅標準,因此,可以全部享受免稅,節稅6900元。
- 上一篇:例解居民個人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個稅的預扣和申報
- 下一篇:小規模納稅人的四問四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