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配套法規
時間:2019-12-21 11:33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為保證新《企業所得稅法》的順利實施,《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發布后,與之相配套的一系列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何時出臺,一直是企業關注的熱點。目前,所得稅優惠政策過渡辦法、優惠產業目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以及總分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辦法已經發布。
2008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
2008年4月,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08]172號)
2008年7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
2008年8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財稅[2008]117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公布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8號
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相關的其他若干配套政策——《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非營利組織的認定管理辦法》以及居民企業間接控制外國企業股份的認定辦法也將陸續出臺。
現就8月出臺的四個配套政策——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向讀者做一介紹。
8月出臺配套政策提示
《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公布
日前,作為新《企業所得稅法》配套政策之一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財稅[2008]117號)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修訂公布,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ㄒ唬┬隆镀髽I所得稅法》配套政策出臺,企業生產的屬于列入新目錄的共生伴生礦產資源,廢水(液)廢氣、廢渣和再生資源3個類別的16種產品可以享受減計90%應稅收入的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所稱減計收入,是指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前款所稱原材料占生產產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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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共生伴生礦產資源,廢水(液)廢氣、廢渣和再生資源3個類別的16種產品,可以享受減計90%應稅收入的優惠政策,但其所使用的綜合利用資源及技術標準必須符合新目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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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越多,優惠力度越大
減計收入是一種間接優惠的方式。企業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而其對應的成本費用則可以正??鄢?,則企業可以減少應納稅所得稅。企業在生產項目上得到的收入越多,最終得到的優惠力度就越大。
2、產品范圍有限制
2005年12月7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暫行規定的決定》。同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配套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其中分為鼓勵、限制、和淘汰類三類。此外,自2007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對外商投資產業也分為鼓勵、限制、禁止三類。因此,企業需要注意,對于生產國家產業政策限制或禁止生產的,且不屬于國家鼓勵的范圍產品,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扶持。
3、優惠政策擴大到外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