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棉協:2008年棉花臨時滑準稅政策
時間:2019-12-22 06:09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在財政部正式公布臨時滑準稅政策后,近日中國棉花協會負責人對相關政策進行了解讀。
財政部5月28日正式決定,從2008年6月5日至10月5日,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臨時滑準稅政策,將進口價格較高的高品質棉花適用的從量稅從570元/噸降低至357元/噸,相當于將棉花滑準稅由5%-40%降至3%-40%,并從10月6日起恢復目前的滑準稅。
中國棉花協會負責人表示,經中棉協咨詢有關部門后,中棉協決定向會員對棉花臨時滑準稅政策進行解釋如下:基準價由11.397元/公斤調高至11.914元/公斤,以及從量稅由0.570元/公斤調低至0.357元/公斤,是綜合考慮了人民幣升值以及內外棉價差的因素:“在配額外報關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適用臨時棉花滑準稅”中的“一定數量”指配額外增發的棉花配額,即從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10月5日報關進口的棉花,與第一批或第二批增發的棉花配額無關:“從10月6日起恢復目前的滑準稅”,指恢復2008年滑準稅政策。
中國棉花協會負責人列舉了進口棉價格從70-89美分/磅之間的各個價位應征稅的臨時滑準稅數額。如,當進口棉價格為74.28美分/磅時,滑準稅稅率為5%,沒有變化;價格為75美分/磅時,臨時稅率為4.5%,長沙公司注銷,較調整前滑準稅率可以節省58元/噸;價格為76美分/磅時,臨時稅率為3.9%,可以節省130元/噸;當價格超過77.65美分/磅時,可以節省241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