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國際協(xié)定將令富豪們的財富在全球裸奔!
時間:2019-12-25 13: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定了!作為國際經合組織OECD成員國,加拿大稅務局(簡稱CRA)將依據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國際協(xié)定,將把在加國投資、置產的非稅務居民(non residents)資產及個人信息交給中國!
據了解,該協(xié)定將從2017年起在全球101個國家和地區(qū)實行,中國和加拿大會也會從名年開始搜集信息,2018年開始啟動交換程序。對于在加拿大投資卻不想上稅,或者總惦著避稅逃稅的土豪們來講,明年將是不折不扣的財富“裸奔”元年。
加拿大各大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將被要求把搜集到的資料如實上報——這一決定無疑將會產生地震效應,——畢竟,依據這項國際協(xié)定,各個成員國之間必須展開自動財富信息交換,最大限度地避免逃稅。此項協(xié)定受影響的人將涵蓋所有在加拿大投資賺錢,卻不在加拿大稅的人,包括游客、留學生及所有非加籍人士——所有中國富有階層在加拿大的財富將被攤在陽光下暴曬——中國土豪們更多了一個困難:你必須要想辦法根稅務部門說明白了,當初你是怎么繞過戒備森嚴的外匯監(jiān)管,把那么多錢弄出來的?
非稅務居民就能逃稅?
不想切斷與加拿大的聯(lián)系,又不想繼續(xù)納稅?那么做個非稅務居民把,這個想法真的可以有,但不是那么簡單。
首先必須指出的是,是否繼續(xù)納稅和是否加入其他國家國籍并無關聯(lián),因為加拿大聯(lián)邦政府是否向一個自然人征稅,看的并非這個人的國籍,而是這個人的經濟活動是否與加拿大有關聯(lián),如果有,即便從未加入過加拿大國籍,而只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即俗稱的“楓葉卡”持有者),且并不常住加拿大,他也一樣逃不脫向加拿大政府納稅的義務。
如果你就是一個游客,是陪讀媽媽等等非稅務居民的身份,那么新規(guī)來了,你作為非稅務居民不向加拿大交稅,那么加拿大會將你的信息上交到你應該交稅的國家。
未來世界財富透明 101國互通信息
此前加拿大防止逃稅主要是由政府監(jiān)管,但自明年開始那樣的日子將一去不返,銀行、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等都將被納入其中,監(jiān)管執(zhí)行將進行得密不透風。
目前已確定全球有101個國家加入CRS,互相通報財產及稅務信息。
假如一個中國人以旅游或陪讀身分在加拿大銀行、保險公司開戶,那么他們所提供的信息都會由這些金融機構提交給加拿大稅務部門,再轉給中國政府,而且整個過程并不會通知任何相關人士,一切都是自動按程序實施。
此協(xié)定的共有101個國家參與,哪怕是中立國瑞士也已經參與其中,也就是說瑞士政府也同樣會將非稅務居民的財富資料交給自動交給中國政府,從這個角度來講,未來的財富世界將會是完全透明的。
據悉2017年將有55國家及地區(qū)先加入該協(xié)定,包括英國、維京群島等,2018年則會有46個國家及地區(qū)加入,包括中國、香港、澳門、加拿大、澳洲、新西蘭、日本、瑞士等。
加拿大稅務部門還特別列舉了國際間分享信息的基本類別,包括姓名、身份號碼、住址、生日,以及賬戶號碼和余額以及每年出現的重大交易等,總之就是分分鐘讓你財富裸奔的節(jié)奏。
錢到底怎么匯出來的
加拿大稅務部門表示,加拿大金融機構搜集客戶資訊的開始時間是2017年7月1日,但這并不等于只有從7月1日以后在加拿大持有非稅務居民賬戶的人士才會受到影響。實際上,所有在金融機構開戶、持有資產的非稅務居民,只要在7月1日仍然保持非稅務居民身份,則其信息就一定會由稅務局轉交給中國政府。
而即便能夠趕在明年7月1日前將名下房產、股份脫手,若仍然是加拿大非稅務居民身分,則其賬戶、交易及個人信息仍會呈報給稅務局,作為交換之用。屆時,他們在加拿大的非稅務居民銀行賬戶將被披露,離岸公司的幕后股東也會被徹底曝光。持有者將不得不就相關財富向中國政府作出三項解釋:稅務解釋、來源解釋、外匯管制解釋——中國至今仍然實行每人每年5萬美元的外匯上限,可看看溫哥華動輒上百萬的豪宅——就算買房錢都是自己掙的,又是怎么規(guī)避國家管制,拿進加拿大來的呢?說吧說吧,你到底是怎么拿來的?
不申報便也查不到嗎
說到底還是老老實實做人最好,總是抱有僥幸心理的人,最終也總是難逃法網,綜觀過往稅務局調查的案例,引致調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親人舉報(占大部分)——尤其是離婚夫婦;
2、更改過往的報稅表——申請稅收抵免;
3、租客為了扣稅而申報租金支出,但業(yè)主卻并未就該租賃物業(yè)申報租金收入,引致稅務局調查購房資金來源。
稅務局出新招打擊不申報者
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對于所有超過1萬加元的海外匯款,銀行都將自行向稅局通報,長沙公司注冊,并且可能會在現階段就開始做抽樣嘗試;
由OECD國際經合組織通過的CRS,終于在2017年正式上路,加國將于2018年加入。
1、鼓勵舉報——舉報人可得15%的稅收,不設上限;
2、積極打擊逃稅——增聘人手調查報稅收入與生活支出不符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