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贈送業務的財稅處理
時間:2019-09-07 09:2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企業經營過程中常常出現一些對外贈送行為,如何進行財稅處理爭議頗多。為了理解的方便,我們可以將對外贈送從兩個角度來進行分析,一個是贈送的是外購產品還是企業自己的產品;另一個是交際應酬性質的贈送還是促銷過程的贈送。由此可以有如下類別:
贈送方式
自產產品贈送
外購產品贈送
交際應酬性質的贈送
第一種
第二種
促銷過程的贈送
第三種
第四種
一、公司產品+交際應酬贈送
案例:A公司以自己生產的保健品作為禮品贈送給來訪客人。
2、增值稅:視同銷售,但問題是進項稅額是否需要轉出,我們的理解是既然視同銷售進項稅不需要轉出。
3、企業所得稅:按照銷售公允價格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4、個人所得稅:需要企業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以前按照其他所得,現在只能按照偶然所得收入。
二、外購產品+交際應酬贈送
案例:A公司外購平板電腦作為禮品贈送給來訪客人。
1、會計處理:應計入業務招待費。
2、增值稅:視同銷售,但問題是平板電腦進項稅額是否需要轉出,我們的理解是既然視同銷售進項稅不需要轉出。當然,如果是進項稅已經轉出,應不需要再視同銷售,這樣才符合增值稅進銷項配比的邏輯。
3、企業所得稅:按照銷售公允價格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外購平板電腦的價格就是公允價格,因此實務中一般處理為平進平出,沒有所得。也無需另行處理。
4、個人所得稅:需要企業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以前按照其他所得,現在只能按照偶然所得收入。
三、公司產品+促銷過程贈送
案例:A公司以自己生產的保健品作為藥品促銷,凡購買十萬元藥品的贈送1萬元保健品。
1、會計處理:應處理為捆綁銷售,將十萬元在藥品和保健品兩種產品進行分攤分別確認收入。
2、增值稅:不存在視同銷售,直接處理為捆綁銷售,開票時分解兩種產品即可。
3、企業所得稅:不存在視同銷售,直接處理為捆綁銷售,分解兩種產品確認收入即可。
4、個人所得稅:由于不屬于無償贈送,不涉及。
四、外購產品+促銷過程贈送
促銷有可能分為兩種情況,用兩個案例分別說明:
案例1:A房地產公司以外購的平板電腦實施促銷,業主凡購買指定戶型房屋贈送平板電腦一臺。
1、會計處理:應處理為促銷費用。
2、增值稅:由于不屬于無償贈送,不需要視同銷售,進項正常抵扣,銷售按照房屋正常售價處理即可。
3、企業所得稅:由于不屬于無償贈送,不需要視同銷售,直接作為促銷費用稅前扣除。
4、個人所得稅:由于不是無償贈送,長沙工商稅務,不涉及個人所得稅。
案例2:A房地產公司中秋節舉辦促銷活動,到場人員每人贈送月餅一盒。
1、會計處理:應處理為促銷費用。
2、增值稅:屬于典型的無償贈送,需要視同銷售,進項正常抵扣,銷項按照平進平出處理即可。
3、企業所得稅:按照銷售公允價格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外購月餅的價格就是公允價格,因此實務中一般處理為平進平出,沒有所得。企業也無需另行處理。
4、個人所得稅:由于是無償贈送,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前按照其他所得,現在只能按照偶然所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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