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財稅[2020]6號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稅務局關于落實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共克時艱十條稅收措施的通知
時間:2020-02-08 12:1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稅務局關于落實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共克時艱十條稅收措施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各縣(市、區)財政局、稅務局,雄安新區改發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全力緩解因疫情造成的企業停工停產、納稅困難等問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運營成本,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實體企業的沖擊,現將疫情防控十條稅收支持措施通知如下,請各級財稅部門精準做好政策輔導和宣傳解讀,逐項跟蹤政策落實落地。
一、優先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尤其是生產相關藥品、試劑、疫苗或口罩、防護服、護目鏡等與疫情相關的企業,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二、對與疫情研發相關的科研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適用采購國產設備退還增值稅政策條件的,優先按照有關規定全額退還增值稅。
三、境外捐贈人無償向受贈人捐贈用于防控疫情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免稅進口物資已征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四、本次疫情屬《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2019年第4號)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因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損失的"規定情形。因疫情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企業,可按照程序向當地稅務部門提出減免申請。
五、對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六、企業為應對疫情防控實際發生的各項合理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準予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七、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的捐贈支出,長沙公司注冊,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可結轉以后三年扣除;個人將其所得通過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向與疫情相關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可按照有關規定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八、企業因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補助,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可作為不征稅收入。取得了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企業,接受的捐贈收入等可作為免稅收入。
九、企業用于疫情防控的研發支出,符合有關規定的可按實際發生額的75%加計扣除,或按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出現虧損的,可在10年內彌補虧損,其他企業可在5年內彌補虧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全省各級財稅部門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務,在鞏固和拓展國家減稅降費政策成效的基礎上,精準落實各項稅收支持政策,幫扶困難企業共克時艱。各級稅務部門要充分發揮微信公眾號、網上辦稅、云服務平臺、電子稅務局等“非接觸式''渠道,進一步提高涉稅事項網上辦理覆蓋面,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實行人性化管理,為納稅人分時分批、錯峰錯期辦理提供便利,千方百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各級財稅部門要對以上十條支持措施和國家即將出臺的相關稅收政策,實施臺賬式清單管理,并對落實情況逐項跟蹤分析,疫情解除后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專題報告。
河北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