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辦發[2020]10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商貿流通服務業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市場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時間:2020-02-18 08:57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商貿流通服務業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市場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關于商貿流通服務業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市場消費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14日
關于商貿流通服務業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市場消費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支持商貿流通服務企業切實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穩定市場消費、提振消費信心、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復工營業的基本要求
合理有序組織復工營業。加強對疫情發展趨勢的研判,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安排部署,依據國計民生和人民生活保障需求程度,分地域、分類別、分層次鼓勵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在具備防控條件保障、確保自身員工和服務對象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復工營業。
嚴格落實防控工作措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恢復經營的商貿流通企業要提前準備,制定防控工作方案,采取差異化防控措施,改善經營場所環境衛生條件,配備消毒、體溫檢測等必要設備。要及時掌握上崗人員的個人旅程信息和健康狀況,根據上崗人員輸出地疫情嚴重程度,分類制定上崗條件,組織錯峰返崗、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切實做好登記、測溫、篩查、留觀等工作。各地要創新工作方式,對恢復經營企業采取備案制,提供統一技術指導,建立網上備案系統,設計企業識別碼,督促企業提前向轄區政府指定部門備案。
二、突出重點流通服務企業
緊盯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餐飲住宿等居民生活服務保障,適時組織商貿流通企業分級分類復工開業。
(一)支持骨干批發零售企業持續正常經營。在全省確定貨源集散能力強、采購渠道廣、供應范圍大、地處主產區的50個源頭市場和60家冷鏈倉儲物流企業,其中省級層面重點調度10個市場、15家冷鏈倉儲企業。支持批發企業緊急組織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類等貨源,開展跨區調運,保障市場供應。確定連鎖經營能力強、配送點多、服務面寬、交通便利的140家綜合商場或超市,其中省級層面重點掌握50家。支持零售企業增加補貨頻次,充實蔬菜等鮮活商品上架,增加土豆等耐儲商品供應,確保百姓菜籃子。(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糧食和儲備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二)支持有條件的餐飲住宿企業恢復營業。在全省分地域、分層級確定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衛生條件好、區域分布合理、經營模式創新、帶動性強的餐飲住宿企業分兩至三批次恢復正常經營。其中,餐飲企業不少于200家、蘭州牛肉面門店不少于100家、住宿企業不少于70家。其他企業視疫情趨勢適時恢復經營。支持餐飲住宿企業采取“無接觸配送”“窗口售賣”“顧客門店自提”等經營模式,避免交叉感染。(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三、實行組合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的商貿流通企業實行減負、穩崗、減免稅費等組合政策措施,發揮財政資金和金融信貸保障促進作用,支持重點商貿流通企業開展疫情防控、保障供應。
(三)減免企業房租。在疫情期間,按照要求堅持營業且不裁員、少裁員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的商貿流通企業承租地方國有企業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鼓勵地方國有企業與承租方協商給予租金減免支持,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引導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責任單位: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四)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全省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上年末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