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告
時間:2020-03-02 10:04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截止2月28日,仍有部分納稅人未辦理本月納稅申報或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請納稅人盡快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并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進一步保障受疫情影響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對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等相關人員按政府要求隔離觀察或接受治療,未獲得政府復工許可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長沙代理記賬,納稅人無法按期申報的,應在以上情形消除后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補辦延期申報手續并同時辦理納稅申報,最遲不超過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截止日。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
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并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