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財會函[2020]86號 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0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04-28 08:36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0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不含大連)、沈撫新區財政局:
為深入推進代理記賬行業“放管服”改革,及時了解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實施有效服務與監管,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0〕1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代理記賬機構行業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協調,做好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審核工作
各市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組織做好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已經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代理記賬機構及已辦理備案登記的分支機構,應于4月30日前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進行年度備案。代理記賬機構及分支機構于2019年12月31日前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應向其遷入地審批機關進行年度備案。
各市財政部門要積極采取相應措施進行催報,切實提高年度備案上報率,并于6月30日前完成代理記賬機構填報備案信息的審核工作。對于代理記賬機構提交的備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予以退回,長沙工商稅務,并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于未按要求進行年度備案的,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有關義務;對于未能持續符合代理記賬資格條件的,應當責令其在60日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代理記賬審批權劃轉至審批局或已下放至縣(區)的,財政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指導審批機關做好報備與審核工作,并按時完成相關工作報告。
二、優化服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行業發展
各市財政部門要不斷優化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服務,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積極推進“政務服務‘一張網’,實現‘一網通辦’”。與此同時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以及“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強化對本區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管責任,要創新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加強信用監管,依托信息共享平臺,向社會公布代理記賬機構的信用情況和失信黑名單,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失信違法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切實維護代理記賬服務市場秩序。
三、積極引導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發展并做好監管工作
各市財政部門要及時掌握行業協會發展動態,嚴格按照《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組織本地區行業管理部門做好代理記賬行業協會日常備案和2020年度工作報告報送工作。各地區依法自發成立的行業協會,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完成注冊登記后的1個工作日內,向行業管理部門提交備案材料;已經在登記管理機關注冊登記的行業協會,應當在按照有關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后的15個工作日內(最晚不得遲于6月30日),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向行業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包含協會基本信息及變動情況、會員構成及變動情況等),并保證報告的規范性和完整性。切實加強對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督,規范行業協會行為,發揮行業協會誠信自律和服務會員的作用。
四、積極開展調查研究,進一步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各市財政部門要以代理記賬機構備案工作為契機,通過代理記賬機構備案工作,摸清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基本狀況,分析總結代理記賬機構行業發展和監管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促進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健康發展的措施,形成本地區代理記賬行業分析報告。報告至少應包括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和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特點、圍繞“放管服”改革所做的主要工作,以及本地區代理記賬行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分析報告應于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附電子稿)報送省財政廳。
聯系人:省財政廳會計處 段有鳳
電子郵箱:lncfo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