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個稅手續費退付請務必在本月30日前完成
時間:2020-05-14 09:26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可以按照本單位已扣繳個人所得稅2%的比例,向稅務部門申請手續費退付。在此,稅務部門提醒您: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手續費退付辦理時間截止到今年的5月30日,逾期未辦理將視同自動放棄。所以,沒有申請的單位要抓緊啦!
今年申請手續費退付期限截止到什么時候?
按照規定,扣繳義務人需要在2020年3月30日前辦理入庫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個稅手續費退付申請。但由于今年受疫情的影響,為維護扣繳單位的權益,支持復工復產,今年的申請手續費退付期限延期到5月30日。請您盡早完成申請工作,以免由于月底扎堆申請影響了您手續費到賬的速度。
往年退還手續費都需要到稅務局核對、蓋章,領現金或者轉賬,今年還是這樣辦理嗎?
今年在網上就可以辦理。我們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新增了“退付手續費核對”功能,只需要四步就能完成申請奧。
具體流程
01、首先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在左側菜單欄下方點擊“退付手續費核對”。
02、點擊“獲取結報單”,數據下載完成后,點擊“結報單”和“單戶核對清冊”可分別查看匯總與明細情況。
03、根據前期實際申報記錄核對完成后,點擊“我已核對無誤”。
04、在彈出的“代扣代繳手續費退費申請”窗口中,選擇接收退費的開戶銀行和賬號,點擊“提交”按鈕,點擊確定后出現“確認成功”提示框即為提交完成。
完成后系統將推送至稅務機關審核,等待審核完成后,即可退付相應的手續費。
手續費退到哪個賬戶?
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后,人民銀行將手續費退到您選擇的賬戶中,因此請確保該銀行賬戶名稱與稅務機關登記的納稅人名稱相同,長沙工商代辦,賬戶狀態正常,以免影響資金退付,推薦您優先選擇稅庫銀三方協議賬戶。
退付的手續費是否需要征稅?
退付的手續費作為企業收入,需要按“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征收增值稅。
該筆手續費可以用在哪里?
根據相關規定,退付的手續費,從用途上有兩種方式,一是用于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二是用于代扣代繳工作的管理支出。
若是用于獎勵相關工作人員,需要繳納個稅嗎?
根據(財稅字【1994】20號)相關規定,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溫馨提示
①確認后提示“代扣代交手續費確認成功,但是啟動工作流失敗”,需要聯系相應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處理。
②若數據有誤,可到辦稅服務廳核對并確認結報單。
③辦理注銷的單位請在注銷前到辦稅服務廳完成手續費退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