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稅的基本類型與基本計算方法
時間:2019-09-10 19:33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對于增值稅即征即退稅政策,是一個日常比較多遇到的稅收政策問題,但是,文件也比較零散,類型等也比較多,筆者想通過對相關政策進行一下梳理,從幾個方面,以不同的角度,分幾次來說說這個事兒。今天首先說說基本種類。
根據現行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規定,可以分為限額即征即退、超稅負即征即退、按比例即征即退和特殊即征即退四種。
一、限額即征即退
限額即征即退,一般是指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按照一定的限額標準給予退還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方式。主要包括:
(1)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征即退。對安置殘疾人并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按安置殘疾人的人數實行限額即征即退。
(2)特殊教育校辦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對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的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也可按安置殘疾人的人數實行限額即征即退。
需要注意,小規模納稅人符合條件的也可以實行限額即征即退。同時,要注意與重點群體、退役士兵、隨軍家屬、軍轉干部等支持就業的限額扣減增值稅等稅費優惠政策的區別,當同時可以適用限額即征即退和限額扣減政策時,納稅人可自行選擇適用的優惠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一經選定,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二、超稅負即征即退
超稅負即征即退,一般是指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生產銷售符合條件的應稅項目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其增值稅實際稅負率超過規定標準的部分,給予退還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方式。主要包括:
(1)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以及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不包括單純的漢字化處理)后對外銷售的,取得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和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2)管道運輸服務增值稅即征即退。一般納稅人提供管道運輸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3)飛機維修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對飛機維修勞務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由稅務機關即征即退的政策。
(4)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增值稅即征即退。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標準的當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5)動漫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現行規定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按比例即征即退
按比例即征即退,一般是指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生產銷售符合條件的應稅項目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后,按照規定的退稅比例給予退還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方式。主要包括:
(1)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按照財稅〔2015〕78號文所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2)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即征即退。納稅人銷售自產的新型墻體材料,既不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也不屬于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的,增值稅即征即退50%。需要注意,前述目錄所列新型墻體材料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更新、替換的,則按新標準執行。
(3)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太陽能電力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50%。
(4)風力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風力生產的電力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50%。
四、特殊即征即退
特殊即征即退,主要是對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銷售的特定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