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10個熱點問題解答(廣州國稅)
時間:2019-09-20 07:3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一、申報表填寫類
1.《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主要存在哪些變化?
答:(1)根據政策變化對部分表單和數據項進行了調整。為落實捐贈支出扣除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高新技術企業和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政策等一系列稅收政策,修訂了《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等表單,調整了《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A107011)、《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等表單的部分數據項。
(2)對部分表單進行了精簡。為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取消原有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A105081)、《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2)和《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3)等4張表單。
(3)對部分表單的數據項進行了優化。為減少涉稅信息重復填報,對《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等表單的數據項進行了調整和優化。
(4)對部分表單數據項的填報口徑和邏輯關系進行了優化和明確。根據企業所得稅政策調整和實施情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境外分支機構彌補虧損明細表》(A108020)、《跨年度結轉抵免境外所得稅明細表》(A108030)、《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部分數據項的填報口徑和邏輯關系進行了優化和明確。
2.小微企業的從業人數填寫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企業基礎信息表》中的“104從業人數”欄次,主要是為判斷是否屬于小微企業而設置的。填表說明再次重申: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也就是說,在計算小微企業的從業人數時,必須把勞務派遣用工也計算在內,這一點特別要引起納稅人的注意,實務中很多人忽略了這一點,把不符合條件的“大微企業”判斷成小微企業,從而導致稅收風險。
3.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有先后順序要求嗎?
答:原申報表主表21行為“抵扣應納稅所得額”,22行為“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這次新表中把這兩行的行次對調了一下。這說明創投等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惠政策中,所指的所得額是指先彌補虧損后的所得額,對相關企業更加有利。(虧損受五年限制,抵扣所得額無限期結轉)
4.境外所得能否抵減境內以前年度的虧損有無變化?
答:新申報表的主表填表說明和境外抵免表的填表說明都注明了境外所得可以抵減境內以前年度的虧損,并明確該項政策可以通過填寫境外抵免的相關表格實現。所以,境外所得不但可抵減境內當年的虧損,也可抵減境內以前年度的虧損。
5.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中A105050第9行“住房公積金”的稅收規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