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稅加大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時間:2019-09-24 11: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日前召開的安徽省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到2015年,全省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戶占全省總農戶數的50%,培育各級示范社5000個,并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合作領域,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全省各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達28533個,合作社成員達260多萬人(戶),約占全省農戶總數18%.從2013年開始,全省重點培育1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縣,示范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數占全縣總農戶數50%以上。到2015年,全省將培育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700個、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4000個,每年全省將從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中擇優培育100個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通過示范縣和示范社建設,帶動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
我省將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合作領域,鼓勵農民以耕地、山林、水面的承包經營權作價入股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生產基地,探索在同一區域同產業類型農民專業合作社之間進行重組聯合,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勞務合作、農民用水合作等。到2015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標準化生產率達到80%以上,農產品統一銷售率達到70%以上,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貯藏、運輸等經營實體,興辦農產品加工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財政扶持方面,長沙工商稅務,縣級以上政府將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逐年增加財政預算,省級切塊專項資金將重點扶持省級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優先委托和安排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稅收政策方面,將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等3項免征增值稅政策,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等所得稅減免政策,同時還將對部分生產經營業務實施營業稅、印花稅、抵扣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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