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稅函[2008]1075號:增值稅申報表修正 重點關注調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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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國稅函[2008]1075號:增值稅申報表修正 重點關注調整事項
日前,長沙公司注冊,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5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增值稅普通發票“一窗式”票表比對準備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5]141號),著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政策規定進行調整。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4號),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國稅發[2005]61號)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一般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重點關注下列調整事項。
注意申報日期和發票開具的相關變化
增值稅轉型后允許抵扣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納稅申報期限也相應調整。一般納稅人從事機動車(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和舊機動車除外)零售業務,必須使用稅控系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且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從2009年4月1日起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一律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所以,《通知》明確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2003]53號)第三條第一款第1項調整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表二)》)和《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廢止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三)、(表四)》,刪除第三條第二款第3項中的“及購進廢舊物資普通發票”,將第六條調整為“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注意申報表中的重大調整
一是表頭說明相關內容的調整?!锻ㄖ访鞔_,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表頭說明調整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表。納稅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按期填報本表,并于次月1日至15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
二是申報表附列資料多項內容不再填寫。如:《表一》第2、9欄“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表二》自2009年5月1日起第7、30欄“廢舊物資發票”、第9欄“6%征收率”及第10欄“4%征收率”、第32欄“6%征收率”及第33欄“4%征收率”等,都不必再填寫。
三是申報表附列資料多個項目名稱調整?!侗矶返?、28欄項目名稱調整為“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第6、29欄項目名稱調整為“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第5、28欄項目名稱調整為“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其中輔導期納稅人第8欄,填寫稅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注明的稽核相符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核查結果中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的份數、金額、稅額。輔導期納稅人第31欄,填寫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數據。第11欄項目名稱調整為“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其中“稅額”欄填寫稅務機關出口退稅部門開具的《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第8、31欄項目名稱調整為“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第15欄項目名稱調整為“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用”,填寫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轉出的進項稅額。
四是增加“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比對內容?!侗矶返?1欄增加為“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注明的進項稅額”,填寫納稅人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中“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的稅額。
五是《表二》六處填表說明進行重大修改。其中:1.填表說明第四條第3款“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調整填寫為“前期認證相符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情況……”,該項應與第23欄“期初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加第24欄“本期已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減第25欄“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后的數據相等;2.第六條第1款“期初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第六條第2款“本期已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第六條第2款“本期已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均進行了重大修改。而第六條第4款調整為“其中,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并詳細說明;3.第七條中“代扣代繳稅額”項指標的填寫依據,調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八條。
納稅人正確申報還應注意的事項
一是注意調整后的新表數量和啟用時間。調整后的新表包括5個,即《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同時,由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生效時間是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2009年元月份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應該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15日,而2009年1月1日至1月10日期間辦理的納稅申報對應的是2008年12月份應納的增值稅額。因此,《通知》明確,納稅人在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現行增值稅納稅申報資料,調整后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資料自2009年2月1日起采用。與之相適應,國稅函[2008]1074號明確,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現行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票表比對規定,調整后的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票表比對規定自2009年2月1日起執行。
二是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有最新政策規定?!锻ㄖ访鞔_,《表二》所稱的“本期進項稅額明細”均包括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一般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實際發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