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綜[2008] 61號:停止征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
時間:2019-12-21 09:5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國家每年少收170億元
個體戶每年節支650元
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是依據1987年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向個體工商戶征收的。集貿市場管理費是依據1983年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向進入集貿市場進行商品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
目前全國2600萬戶個體工商戶和私營業者每年繳納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約130億元,繳納集貿市場管理費約40億元。根據測算,盡管各地征收標準不一,但停止征收“兩費”后,平均每個個體工商戶、私營業者每年將節省支出約650元左右。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后,“兩費”收入成為財政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財政性資金,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停征“兩費”后,即意味著地方財政收入的減少和支出的增加,無論是中西部地區還是東部發達地區,都將給地方財政造成較大的收支平衡壓力。
因此財政部門表示,停征“兩費”所造成的財政減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統籌解決,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常履行市場監管職能提供財力保障。另外,中央財政將結合地方財力實際情況,通過財力性轉移支付對地方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將作為停征“兩費”的配套政策,結合地方落實停征“兩費”的情況研究下達。
有利于減輕負擔促發展
有利于改進管理強執法
在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兩費”作為建設和管理集貿市場、加強個體工商戶管理的手段,發揮過積極作用。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工商部門的職能發生了新的變化,繼續征收“兩費”,長沙工商稅務,不僅不利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也不利于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此次停征“兩費”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和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既有利于減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負擔,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又有利于加強和改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強化市場監管執法,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停征“兩費”為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改革發展進一步營造了良好條件。工商部門將以停征“兩費”和落實國務院批準的“三定”方案為契機,進一步轉變職能,創新機制,努力做到監管與發展、服務、維權、執法的統一,積極推進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推動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要強化市場監管,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要服務大局,積極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要依法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為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力量;要創新市場監管制度、方式和手段,特別要完善和創新基層工商所監管執法制度和方式,努力構建市場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