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的扣除
時間:2020-01-03 11:2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個人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符合規定的捐贈支出,可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在應納稅所得額中依法扣除。從扣除方式上看,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捐贈的扣除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限額內據實扣除,長沙工商代辦,二是全額扣除。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9號),明確個人所得稅改革后,個人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的相關政策、計算口徑和征管規定。
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該如何扣除,請和凡人一起學習99號公告吧!
之一:捐贈扣除計算基礎的確定
除國務院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的事項外,個人捐贈的扣除限額,按照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確認?;竟綖?
扣除限額=應納稅所得額×30%
其中應納稅所得額,是指計算扣除捐贈額之前的應納稅所得額。對于不同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其應納稅所得額各不相同,扣除限額的計算基礎也各不相同。
(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
1.按年綜合征稅
年度綜合所得扣除限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30%
2.按次單獨計稅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股權激勵等所得,按規定采取不并入綜合所得而單獨計稅方式處理的,其扣除限額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其中每次單獨計稅應納稅所得額,按照《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規定計算。
每次單獨計稅扣除限額=每次單獨計稅應納稅所得額×30%
?。ǘ┓蔷用駛€人取得四項勞動所得
每月工資薪金所得扣除限額=(月工資薪金收入合計-5000)×30%
每次勞務報酬所得扣除限額=每次勞務報酬收入×(1-20%)×30%
每次稿酬所得扣除限額=每次稿酬收入×(1-20%)×70%×30%
每次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除限額=每次特許權使用費所得×(1-20%)×30%
?。ㄈ┴敭a轉讓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
扣除限額=(轉讓收入-財產原值-合理費用)×30%
?。ㄋ模┴敭a租賃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每次所得減除稅費后收入≤4000元:
扣除限額=(收入-稅費-租金-修繕費-800)×30%
每次所得減除稅費后收入>4000元:
扣除限額=(收入-稅費-租金-修繕費)×(1-20%)×30%
(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每次扣除限額=應納稅所得額×30%
?。┙洜I所得
1.納稅人是居民個人,且有綜合所得的
扣除限額=(收入-成本-費用-稅金-損失)×30%
2.納稅人無綜合所得的
扣除限額=(收入一成本-費用-稅金-損失-60000-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30%
3.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捐贈
按照“先分后稅”的原則,按照捐贈年度個人投資者的分配比例,配比計算歸屬于每一個人投資者的公益捐贈支出,與本人需要在經營所得扣除的其他公益捐贈支出合并,在其經營所得中扣除。
待扣除捐贈支出總額=企業(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配比計算的捐贈支出+個人需要在經營所得扣除的其他公益捐贈支出
扣除限額=【企業(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配比計算的經營所得+本人登記的其他個體工商戶(非核定征收)經營所得+本人在其他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配比計算的經營所得+本人的其他經營所得】×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