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交冤枉稅,年終獎“單獨核算”真的適合您嗎?
時間:2020-01-04 16:22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一年的時間一晃就過去了,離年終獎的日子也越來越近了,我仿佛看到了年終獎在使勁向我招手,希望今年的年終獎豐厚一些,希望我的希望不要落空,那我就提前規劃規劃我的年終獎咋算吧,畢竟,提前規劃,可避免交冤枉稅!
先提示大家,“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全年只能用一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不是說只能在年終用。年初用,年中用,年末用,都行,沒人干涉,但是如果您跳槽了,上半年老公司發過年終獎,到新公司下半年又發年終獎,全都用了年終一次性獎金政策的話,估計就該有人跟您聊聊了,您懂的。
公司給員工發的半年獎、季度獎、優秀獎、全勤獎、加班獎、先進獎等等,這些統統都不屬于全年一次性獎金,都要并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納稅。
如果是年終獎,可以視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納稅。算法為:獎金總額/12,根據該商數確定適用稅率A1與速算扣除數A2,然后:
應納稅額=獎金總額*適用稅率A1-速算扣除數A2。
(千萬注意,這里是獎金總額,而不是剛才計算的商數!!!商數只是來找稅率玩的,找完了就沒它啥事了,您就把它忘了吧。)
那這個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魅力有多大呢,適合不適合您使用呢,咱們通過案例的形式來分析一下:
案例一:2019年北京鑫發集團員工蘇小強每月固定工資收入6000元,全年7.2萬元;假設每月可扣除“三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合計3000元,全年3.6萬元;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時間內,蘇小強又收入年終獎2萬元。那么,小強應繳個稅情況如下:
選擇一: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7.2+2)-0.5*12-3.6=-0.4萬,不納稅。
選擇二:單獨計算:年終獎繳納個稅:20000/12=1666元,小于3000元,對應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那么,2萬×3%=0.06萬元=600元。
兩者相比,小強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不含年終獎)繳納個稅:0元,單獨作為年終獎繳納個稅600元。
案例二:2019年北京鑫發集團員工蘇小玉全年應發工資為15萬,全年自己應負擔三險一金為1萬,當年可以扣除的專項附加費為4萬。小玉應發年終獎3.1萬元,年終獎在12月份發放,公司給小玉發放年終獎時應扣繳個稅多少?(假設小玉沒有其他綜合所得)
選擇一: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15+3.1-0.5*12-1-4=7.1萬元
7.1萬元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應為10%和2520,全年應納稅額=71000*10%-2520=4580元
選擇二:單獨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
全年工資獎金應納個稅:15-0.5*12-1-4=4萬元
4萬元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應為10%和2520。40000*10%-2520=1480元
年終獎單獨計算繳納個稅:31000/12=2583元,小于3000元,對應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那么,應交個稅為:31000*3%=930元
兩者合計:1480+930=2410元
并入綜合所得全年繳納個稅:4580元,長沙代理記賬,用全年一次性年終獎政策全年繳納個稅:2410元兩者相比,年終獎單獨計稅節稅:4580-2410=2170元
我們來總結一下:
如果您屬于中低收入者:如并入后綜合所得減除各項扣除后,余額小于零或適用較低稅率,則不要選擇“年終一次性獎金”政策,發的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反而更合適,需要您進行測算。
如果您屬于高收入人群:如并入后綜合所得減除各項扣除后,余額適用較高稅率,選擇“年終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算個稅,更合適,也是需要您進行測算。
記住: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納稅人有選擇權,納稅人自己做選擇是并入綜合所得還是作為年終一次性獎金,不同的人群可以有不同的抉擇,因為每個人的稅收負擔都是不一樣的。自2022年1月1日之后呢,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就要隱退江湖了。
參考政策:
一、財稅[2018]164號財政部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一、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000元的
3
0
2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000元的
3
0
2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國稅發[2005]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備注:這里說的辦法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