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規[2020]2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
時間:2020-03-04 13:54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
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央和省有關部署,按照《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穗字〔2020〕2號),在抓好疫情防控中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努力把疫情影響降至最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高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雙勝利”,進一步增強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發展核心引擎功能,加快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力保障物資供給
(一)幫促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產轉產。對在1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擴大產能、轉產或實施技術改造生產急需疫情防控物資及其原材料的企業,按照新增生產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貼。抓緊解決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原材料和生產設備不足問題,組織本土企業加強技術攻關,盡快在關鍵設備制造和原材料生產上取得突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對企業因政府征集或指定生產而產生的剩余物資,可按照規定通過政府儲備和包銷予以解決。(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二)建立防控物資境外采購快速通道。完善疫情防控物資境外采購快速協調機制,設立防控物資進口快速通關“綠色通道”,主要進口口岸實行7×24小時全時通關。對能提供主管部門證明、涉及特殊物品的防控物資實行便利通關政策,無需進行衛生檢疫審批。(市商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牽頭)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市、區兩級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物資、工程和服務的,由采購單位緊急采購,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市財政局牽頭)
(三)抓好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做好“米袋子”“菜籃子”“果盤子”等生活物資供應,推動農貿市場、連鎖超市等有序恢復運營,適時加大儲備凍豬肉市場投放。(市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商務局牽頭)落實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政策。(廣州市稅務局牽頭)對保障市場供應作出突出貢獻的批發零售、餐飲、物流、冷庫等商貿企業,在市相關資金中加大支持力度,并予以通報表揚。(市商務局牽頭)嚴肅查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足額發放低收入居民價格臨時補貼。(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有序有力推動企業全面復工復產
(四)推動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各區要采取有力舉措,積極推動企業全面復工復產,落實企業防控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切實加強科學防控,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按規定做好返崗員工排查和健康管理。各區要統籌設置集中隔離點,對不具備自行設置集中隔離條件的中小企業,由各區集中安排。積極協助企業解決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返崗,統籌重點園區、功能片區、商業樓宇內企業上下班時間,引導實行錯峰上下班、錯峰用餐、網上辦公,減少人員集聚。(各區政府牽頭)建立重點外資企業復工復產便利通關工作專班,確保境外員工、設備快速安全通關入境。(市商務局牽頭)
(五)做好要素保障。加大復工復產企業防控物資保障力度,對無法通過自籌解決口罩問題的企業,以全市統籌、屬地負責的方式解決。(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牽頭)加強企業服務,發揮好行業協會、產業聯盟作用,及時協調解決原材料、零部件、設備、用工、資金等問題,推進供應鏈有序銜接、產業鏈協調運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取消不合理的交通運輸管制措施,主動加強與周邊城市溝通,暢通市際間的物流通道。(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對返穗務工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采取包車等方式集中接回,并及時協調解決租住問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