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問答
時間:2020-03-22 12:4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發生以來,財政部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主動作為、履職盡責,及時出臺一系列財稅政策措施,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確保財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有效發揮作用,是財政部門的重要任務。為幫助社會各界準確掌握和及時適用財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財政部從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實者角度,分類梳理了出臺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財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問答》,供查閱。
一、面向個人的政策措施
(一)補助補貼。
1.對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費用補助有何規定,患者如何申請補助?
答:根據《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國醫保電〔2020〕5號)和《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國醫保電〔2020〕6號)有關規定,對于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確診和疑似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颊邆€人無需提出補助申請,在就診或出院結算費用時,醫療機構將自動扣除需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財政承擔的部分。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2.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出臺了哪些臨時性工作補助規定?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有關規定,對參加一線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風險程度等因素,分別給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補助,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此外,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規定,將湖北省(含援湖北醫療隊)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提高1倍?!秶鴦赵簯獙π滦凸跔畈《靖腥痉窝滓咔槁摲缆摽貦C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理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例檢查、病例解剖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行一檔標準的一線醫務人員,包括在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定點醫院、方艙醫院的隔離區或其他收治確診病例的醫療衛生機構的隔離區直接參與患者救治的醫務人員,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和病理檢查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湖北省內發熱門診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其他一線醫務人員執行二檔標準。享受補助天數按實際接觸到確診或疑似病例、標本的天數計算,對在重癥危重癥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的1.5倍計算應發工作天數。同時還明確要求,不得擴大泛化一線醫務人員范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改善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條件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0〕4號)規定,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況由各地負責統計,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按月審核,報經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定后,由同級財政部門在次月墊付臨時性工作補助,中央財政據實結算。
3.在落實醫務人員待遇方面,出臺了哪些政策?
答:一是對參加防治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其工作類型,分別給予每天300元、200元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對在重癥危重癥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的1.5倍計算應發工作天數。二是根據承擔疫情防治工作任務情況向承擔防控任務重、工作量大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三是疫情防控期間,將湖北省(含援鄂醫療隊,下同)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相應標準提高1倍,并確保發放到位,中央財政對湖北省全額補助;及時核增醫療衛生機構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將湖北省一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提高2倍;擴大衛生防疫津貼發放范圍,覆蓋全體一線醫務人員,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稅費優惠。
4.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臺了哪些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國家出臺了以下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