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開具1%征收率的發票嗎?
時間:2020-03-26 15: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長沙公司注冊,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稅小皖近期就接到納稅人咨詢,
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
別急別急稅小皖幫您來梳理梳理~
首先,稅小皖要負責任的告訴您,3月1日至5月31日不是只能開具1%征收率的發票,而是根據具體的業務結合您選擇的適用政策來確定,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情形一、“免稅”發票
假設安徽省某市的餐飲企業B,2020年3月25日銷售自產的火腿23000元,提供餐飲服務收取餐費1200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政策解析】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納稅人原適用于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應稅行為(如銷售自產自銷的農產品)仍繼續享受免稅政策,同時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餐飲服務屬于生活服務業,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發票開具】
金額 稅率 稅額 價稅合計23000.00 免稅 *** 23000.00
1200.00 免稅 *** 1200.00
免稅發票的特殊情形:如果您銷售的是免征增值稅的機動車,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票面內容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7號)的規定,應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欄選填“0”。此時不是填“免稅”!
情形二、1%征收率發票
假設安徽省某市的納稅人A(以下簡稱A)2020年3月19日銷售一批建材10100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政策解析】
建材適用征收率為3%。根據13號公告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納稅人取得了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A按“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計算該筆業務的銷售額為10000元。
【發票開具】
金額 稅率 稅額 價稅合計10000.00 1% 100.00 10100.00
情形三、3%征收率發票
01、假設安徽省某市的納稅人C(自開專票,以下簡稱C)3月20日提供住宿服務收取住宿費20600,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政策解析】
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住宿服務屬于生活服務業,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放棄免稅、減稅,按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因此C可以放棄免稅權,選擇按3%開具專用發票。但稅小皖提醒您,放棄免稅權后納稅人36個月內不得再就住宿服務申請免征增值稅。
【發票開具】
金額 稅率 稅額 價稅合計20000.00 3% 600.00 20600.00
02、A于2019年11月份銷售一批建材30900元,2020年3月22日因質量問題被購買方全部退貨,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
【政策解析】
根據5號公告規定,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2020年2月底以前,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3%征收率開具紅字發票。
【發票開具】
金額 稅率 稅額 價稅合計-30000.00 3% -900.00 -30900.00
03、A于2020年1月份銷售一批建材15000元(未開具發票),3月22日需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政策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