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稅發[2020]28號 國家稅務總局呼和浩特市稅務局轉發關于《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0-03-28 11:47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國家稅務總局呼和浩特市稅務局轉發關于《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20〕11號)、《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印發<2019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內稅發〔2020〕21號)文件的總體部署和具體要求,長沙公司注冊,現將該文件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自治區、呼市稅務局以“戰疫情促發展服務全面小康”為主題,連續第7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
二、工作分工涉及到機關黨委、辦公室、法制科、貨物和勞務稅科、企業所得稅科、個人所得稅科、財產和行為稅科、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征收管理科、國際稅收管理科、稅收經濟分析科、稅收風險管理局、督察內審科、人事教育科、考核考評科、系統黨建工作科、紀檢組、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信息中心、第一稅務分局、稽查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納稅服務科,負責行動的具體協調等工作。
主要職責:納稅服務科負責“春風行動”的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查督辦工作;辦公室、納稅服務中心(稅收宣傳中心)負責“春風行動”宣傳報道;考核考評科負責績效管理工作;其他部門按各自的職責和分工,進一步細化方案,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步驟、實施時間和責任人,共同完成行動任務。
三、市局將繼續延續工作聯絡員制度,依據“工作任務分工與時間進度安排表”實時跟蹤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工作進度,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各單位各部門聯絡員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向市局納稅服務科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