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財辦稅[2020]1號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陜西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抗擊疫情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困難減免
時間:2020-04-13 15:45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陜西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抗擊疫情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困難減免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韓城市財政局、稅務局、殘疾人聯合會,省稅務局各派出機構: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陜政發[2020]3號)精神,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和《陜西省財政廳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 陜西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陜財辦綜[2016]85號),現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因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等行業企業,提出困難減免申請的,應予核準。
二、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長沙工商代辦,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減免稅申請報告等資料,并對提供資料負法律責任。
三、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方便繳費人辦理業務、簡化辦稅程序,稅務機關在收到企業提交的申請后,按照“申請即予核準,事后核查”的原則,對受理的申請及時核準,并以簽署意見蓋章的《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代替批復文件。各級稅務機關按月匯總后,將核準結果報同級財政、殘聯部門備案。
四、疫情期間企業未申請而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的,相關資料留存備查;未享受減免優惠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陜西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0年4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