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率,客戶嫌抵扣少了,咋辦?
時間:2020-04-15 17:36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3-5月3%征收率,減按1%,有會計問:
“我們按1%開票,客戶不愿意,因為嫌抵扣得少了,要求還按3%開。問了專員能不能放棄1%開3%,說是不能,真的不能嗎?”
回答要分兩個層面:
第一、不能開3%,因為這個政策不是選擇性的,而是直接降低征收率。
第二、必須要知道,為什么客戶會不愿意。
1%抵扣得多,3%抵扣的得少,這是一般人的理解,是外行的。我們的會計人員,作為專業人員,不能這樣理解。
增值稅是價外稅,通過應交稅費這一負債類科目核算,總體上并不直接影響損益。談不上劃算不劃算。
之所以說總體上,是因為它會影響城建教附,所以會稍微影響損益,1元增值稅可以影響0.12元的利潤;
之所以說是不直接影響,是因為它會影響價格,從而影響收入與成本。
所以,客戶嫌進項抵扣少了而認為不劃算,是外行的觀點,內行人員不要被外行觀點帶偏了。
內行的分析:
3%變1%,說明是隨收款而代收的增值稅金下降了。
如果總價不變,會導致我們的收入上升,客戶的成本上升,我們多賺了客戶的錢。本質上說,優惠只是假象,是稅務局在幫我們漲價而已。
所以這是價格調整的問題。
例如,103萬的銷售,開3%,客戶的成本是103萬÷1.03=100萬
現在,103萬的銷售,開1%,客戶的成本是103萬÷1.01=102萬
將心比心,當客戶是一般計稅時,當然不愿意,但理由不應該是嫌進項少抵了,而應該是嫌你漲價了。
知道原因就知道怎么解決,要保證客戶不吃虧的話,不含稅價就應該調整為100萬,含稅價就是101萬。
降價為101萬,開1%,客戶的成本是101萬÷1.01=100萬。則總體上看,客戶不吃虧了,你也沒占便宜。
當然,如果考慮到城建教附,客戶還是吃了一點點虧,由于你少交2萬增值稅,長沙公司注冊,所以你少交了0.24萬的城建教附,客戶因少抵扣多交2萬增值稅,多交0.24萬的城建教附。
如果雙方斤斤計較,那么就把0.24也降下去,不含稅價=100-0.24=99.76,新的含稅價定為99.76×1.01=100.7576萬元,那么,這與3%的增值稅相比,就沒有任何區別了。
客戶的成本是99.76萬,但城建教附多了0.24萬;你的收入變成99.76萬,但城建教附少了0.24萬。所以,雙方利潤上沒有區別。
會計可能會問,國家不是給我們優惠嗎?我們把103萬調為100.7576萬元,不就等于沒有優惠了嗎?我們沒有吃虧占便宜,客戶也沒有吃虧占便宜。好像什么也沒有發生一樣。
是的。
如果你的客戶是簡易計稅,不抵扣進項,增值稅會進入他的成本,所以此時的3%→1%是真正的優惠,客戶的成本總之都是103,你的收入卻多了。
但如果你的客戶是一般計稅,那么,3%→1%慷的就不是國家之慨了,利益上不關稅務局的事,只是讓你們兩家博弈價格而已,此時所謂的優惠只是假象。
真正明白了增值稅,也就能明白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