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開展發票配送業務的通告
時間:2020-04-30 10:0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的重要講話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決策部署。國家稅務局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和全面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要求,為切實加強“非接觸式”網上辦稅相關要求,按照“盡可能網上辦”的原則,長沙工商稅務,決定對納稅人發票申領業務啟用網上申領線下配送模式。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對網上申領線下配送業務的認知度、認可度、滿意度,切實保障納稅人對配送企業的選擇權,具備以下相應資格和條件的快遞運輸企業可攜帶相關材料向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提交申請,共同開展網上申領線下配送業務。
一、資質條件
1.申請方應持有國家郵政總局核發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2.申請方需具備產品服務質量ISO9001認證;
3.上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為B級以上;
4.具備完善的技術支撐管理、安全管理、運維管理制度;
5.申請接入的系統應當符合等級保護三級及以上評定;
6.擁有專職的本地信息化運維團隊;
7.具備完善的本地應急保障體系,能夠在規定時限內解決故障;
8.雙方信息系統需采用專線連接,申請方本地具備專業的信息化機房;
9.具備符合覆蓋全省16個州市129個縣及所有鄉鎮、村服務網點服務能力;
10.符合接入的技術規范。
二、申請時間及聯系人
1.申請時間:2020年5月6日到5月12日;
2.聯系人及電話:王瑩、桂鵬,0871-63127535;
3.地址:昆明市盤龍區白塔路304號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909室。
附件:業務接入技術規范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