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公告2020年第3號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省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實施的公告
時間:2020-05-11 11:0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賦予基層更多自主權,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粵府〔2020〕1號),長沙代理記賬,自2020年3月4日起,廣東省財政廳將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由下級財政部門實施。其中:
一、《委托事項清單》(附件1)明確的省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為委托有關市級財政部門實施,受托機關以廣東省財政廳的名義依法實施委托職權,廣東省財政廳有權糾正或撤銷受托機關違法或不適當的行政行為。
二、《重心下移類事項清單》(附件2)明確的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由原省市縣共同實施調整為市縣就近實施,承接單位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相關行政職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廣東省財政廳將加強對承接部門權力行使的規范管理和監督指導,組織做好跨區域執法和重大案件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
1.委托事項清單
2.重心下移事項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