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發[2020]10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若干措施的通知
時間:2020-06-10 10:01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全國“兩會”精神,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系列決策落地落實,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對照《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重要政策舉措和重點工作部署,結合山東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措施如下:
一、持續加大減稅降費力度
1.關于“繼續執行下調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等制度,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今年年底。對低收入人員實行社保費自愿緩繳政策”。
落實措施:(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執行16%的單位繳費比例,企業繳費工資按個人繳費工資之和核定,按全口徑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2)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3)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4)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對其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低收入人員,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繳費。按照先行先試要求,對2020年年底仍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允許其2021年補繳。(5)跟蹤對接國家相關政策出臺情況,國家部委明確相關規定后第一時間推出實施細則并印發執行。(責任人:于杰;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2.關于“繼續執行下調增值稅稅率,前期出臺6月底前到期的減稅降費政策,執行期限全部延長到今年年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繳納一律延緩到明年”。
落實措施:(1)國家減稅政策:下調增值稅稅率政策按國家規定持續執行;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娛樂、文化體育等服務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2)國家降費政策:民航發展基金、港口建設費分別由民航局、各港口所在地海事部門,按國家規定為免征主體辦理相關手續,政策執行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3)我省減稅政策:免征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展覽、電影放映六類行業和小規模納稅人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4)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一律延緩到2021年繳納,納稅人可在當地辦稅服務廳或通過山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5)跟蹤對接國家相關政策出臺情況,國家部委明確相關規定后第一時間推出實施細則并印發執行。(責任人:王書堅;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牽頭,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配合)
二、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3.關于“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資助以訓穩崗,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落實措施:(1)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2020年、2021年全省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23萬人次以上,相關補貼政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魯政辦發〔2019〕24號)執行,執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2)支持以訓穩崗,對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開展以訓穩崗的,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訓穩崗的,根據以訓穩崗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補貼范圍擴展到各類企業。補貼申請推行全程網辦,由企業線上提交人員花名冊、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等材料,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月撥付補貼。補貼期限最長6個月,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責任人:于杰;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4.關于“降低工商業電價5%政策延長到今年年底”。
落實措施:(1)對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且不屬于高耗能行業的電力用戶(含非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用戶),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政策執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2)加強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監管,確保降電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責任人:王書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5.關于“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