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33個熱點難點問題解答(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2018年6月12366)
時間:2019-09-12 16:40 編輯:長沙代理記賬
1.哪些一般納稅人不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辦理規范>的通知》(閩國稅函〔2018〕166號)規定:“一、業務描述
……
(二)不可申請辦理轉登記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納稅人不得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1.登記于2018年5月1日后的一般納稅人。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
3.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貨物及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行為銷售額合并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
4.從事成品油銷售加油站的一般納稅人。”
2.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增值稅發票的最高開票限額是否會變更?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辦理規范>的通知》(閩國稅函〔2018〕166號)規定:“三、基本規范
(一)受理流程
……
4.提示納稅人及時完成稅控設備變更發行、最高開票限額變更等事項。其中最高開票限額一律降至十萬元及以下。”
因此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增值稅發票的最高開票限額一律降至十萬元及以下。
3.2018年5月1號之后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辦理規范>的通知》(閩國稅函〔2018〕166號)規定:“一、業務描述
……
(二)不可申請辦理轉登記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納稅人不得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1.登記于2018年5月1日后的一般納稅人。
……”
因此,2018年5月1號之后登記的一般納稅人,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4.兼營銷售貨物、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辦理規范>的通知》(閩國稅函〔2018〕166號)規定:“一、業務描述
……
(二)不可申請辦理轉登記的情形
3.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貨物及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行為銷售額合并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
因此,兼營銷售貨物、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一般納稅人如果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5.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時期的業務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應如何開具紅字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定:“七、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未開具增值稅發票需要補開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補開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發生上述行為,需要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應當在互聯網連接狀態下開具。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的特定納稅人,可以通過離線方式開具增值稅發票。”
因此,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時期的業務發生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6.一般納稅人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之前取得的進項發票是否需要全部認證完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定:“四、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時: